
- 索 引 号: SM07104-01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 建教〔2023〕62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2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倡导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展示我县体育文化科技艺术教育成果,推动我县体育文化科技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体育科技艺术节,现将竞赛规程通知如下,望各校做好参赛组织工作,抓好赛前训练,有关学校排练好开幕式的阳光体育展示节目,力争在比赛中取得好的成绩。
附件:1.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3.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4.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体育科技艺术节文艺节目展演规程
5.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体育科技艺术节文艺节目展演报名表
建宁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建宁县教育局
承办:建宁县第三中学
二、参赛单位
各中学、中小(校)
三、比赛时间
初定于2023年11月18-19日,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建宁县第三中学
五、比赛分组
高中组、初中甲组、初中乙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
六、比赛项目(男、女)
1.高中组: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投掷铅球、4×100米接力。
2.初中甲乙组:100 米、200米、800 米(女子)、 1000米(男子)、跳远、立定三级跳远、1分钟跳绳、跳高、实心球(原地双手头上正抛)、4×100米接力。
3.小学甲乙组:100 米、200米、400 米、800 米、跳高、跳远、垒球、实心球(原地双手头上正抛)、4×100米接力。
七、参加办法
1.年龄规定
高中组:高中在校生。
初中甲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初中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甲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乙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特校:在校生。
2.报名办法
每组可报领队1人(必须由校级领导担任),教练1人。
高中组运动员男女各6人。初中甲、乙组运动员男女各6人。(其中三中、城中须报初中甲、乙两组,其他校至少报一组,组别自定)。小学甲、乙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其中实验小学、城关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闽江源小学须报小学甲、乙两组,其他校至少报一组,组别自定。)每组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
3.输送到上级体校的学生可回原学籍学校报名参赛。
4.参赛时运动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交裁判员核查,无证者不得参赛。(临时身份证无效)
5.各参赛学校运动员必须着统一的比赛服装。
6.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单位自备,应符合规则要求(高18厘米、宽24厘米,号码数字高度10厘米,白底红字,不得用纸,无号码者不得上场参加比赛),各单位号码:
实验小学 |
0101起 |
城关小学 |
0201起 |
第二实小 |
0301起 |
第三实小 |
0401起 |
闽江源小学 |
0501起 |
均口小学 |
0601起 |
伊家小学 |
0701起 |
里心小学 |
0801起 |
黄埠小学 |
0901起 |
客坊小学 |
1001起 |
溪源小学 |
1101起 |
特殊学校 |
1201起 |
建宁二中 |
1301起 |
均口中学 |
1401起 |
建宁三中 |
1501起 |
城关中学 |
1601起 |
建宁职中 |
1701起 |
建宁一中 |
1801起 |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凡报名参赛的项目不足三人(队),不进行比赛,可在编排前改项。
3.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学生保险投保手续,有心肺等器质性疾病的严禁参加比赛;比赛期间非当场比赛的运动员不准进入比赛场地。
4.比赛器材规格:
组别项目 |
高中组 |
初中组 |
小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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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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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心球 |
2kg |
2kg |
1kg |
1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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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球 |
5kg |
4kg |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团体总分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高中组取团体奖一名,初中组取团体前二名,小学组取团体前六名,给予证书与奖金奖励。团体总分按各队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名次(有报甲乙两组的学校团体总分均以两组得分之和除以2),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小学组男、女单项各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单项参赛队员不足7人则减1录取;初中组男、女单项各取前四名,按(7、5、4、3)计分,单项参赛队员不足5人则减1录取;高中组男、女单项各取前三名,按(7、5、4)计分,单项参赛队员不足4人则减1录取。
3.破纪录奖励7分,分数列入总分。
4.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高中组1名、初中组2名、小学组6名。
十、奖励办法
1.获得小学组团体前六名、初中组团体前二名和高中组第一名的学校颁发奖牌。
2.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发给奖品。同时给指导教师颁发指导奖状(一个名次只发一名指导教师,以报名表填写为准)。
3.获得小学组各单项前六名者、初中组各单项前四名者和高中组单项前三名者颁发奖状。
4.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5.凡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都颁发纪念品。
6.开幕式城区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展示,颁发指导教师奖(体育活动成果展示节目指导教师最多三名),展示设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
十一、报名办法
各学校必须于11月3日前将运动员报名表、学籍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送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刘方万,电子档发至jnjyjtwyg@163.com邮箱。报名表上报后,参赛运动员及项目不得更改。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组委会负责。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资格(成绩)。取消所
在学校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十三、其他有关要求
1.入场要求:本次运动会将举行入场仪式,要求各代表队统一着装,准备队旗一面,旗色不限,规格:长2米,宽1.4米,旗竿直径3厘米,旗竿长3米(本条物品均自备)。
2.工作餐:大会裁判及工作人员、中小学校运动员、领队和教练员统一在建宁第三中学食堂凭餐票用餐。
3.安全管理:各校应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比赛期间的比赛、交通、饮食安全。
4.阳光体育活动成果展示(城区中、小学校各一个,特校除外),活动展示须是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求服装统一,动作编排以健身、体育方面为主兼顾表演效果,结合音乐伴奏,展示时间3-5分钟。各相关学校伴奏音乐和串词于11月10日前上传教育局体卫艺股刘方万处。
十四、此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2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精神风貌,在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运动会期间,开展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的各参赛学校代表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和服从大会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认真对待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4.遵守赛场纪律,按时检录,比赛,不弃权,不冒名顶替。运动员不到自己比赛场次,不随意进入比赛场地。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文明观赛,爱护公物,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做好场地卫生保洁,保持良好的赛场秩序。
6.准时参加开、闭幕式,队列整齐,精神饱满,口号宏亮。
7.积极为大会投稿,宣传赛场上好人好事,及时报送竞赛信息。
三、评选办法与名额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组委会召开各领队会、裁判员会,参赛学校推荐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大会组委会审定批准。
高中组设“体育道德风尚奖”1名,初中组设“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小学组设“体育道德风尚奖”6名。
四、奖励
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运动会闭幕式上,给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赛学校颁发奖状。
五、评选事项
1.评选参赛学校在重视比赛成绩的同时,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注意赛场上、下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体育道德风尚相结合。
附件3 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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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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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教练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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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赛项目 |
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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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先填男子组,再填女子组,年龄由小到大排列。 2、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 |
附件4:
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体育科技艺术节文艺节目展演规程
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学生,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充分发挥文化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展现青少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秀青春风采 展艺术魅力
三、展演时间
2023年11月25日(星期五晚上6:00)(待定)
四、展演地点
建宁县第三中学艺体馆
五、参加单位及节目安排
1. 城区学校各选送1个节目(共9个节目);
2. 城区幼儿园各选送1个节目(共5个节目);
3.乡镇中小学可自愿参赛,选送1个节目。
六、奖项设置
1.中小学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城区幼儿园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获奖学校颁发奖状及教师指导奖(每个节目限2名),给予演出人员一定的奖品奖励。
七、活动组织
建宁县教育局主办、建宁县第三中学承办。
八、节目内容
节目内容包括舞蹈、器乐合奏、合唱、朗诵、曲艺。
1.舞蹈节目:人数8至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
少儿舞蹈要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
2.器乐合奏:小合奏人数为4—15人,不设指挥,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大合奏人数为16—45人,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3.合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歌唱党的作品), 40人以内(含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均应为本校教师),时长不超过8分钟。
4.朗诵: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 8 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内容:(1)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或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展现当地深厚历史文化特点的中华经典诗文。(2)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抒发家国情怀,弘扬正能量,以及歌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英雄楷模等优秀作品。(3)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文学作品以及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 语文教材课文等,体裁不限。
5.曲艺: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形式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主要语言须使用汉语)。
九、报名办法
各学校必须于11月10日前将中小学生体育科技艺术节
文艺节目展演报名表报送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刘方万(联系电话:13859189519),电子档发至jnjyjtwyg@163.com邮箱。
十、其它
参赛选手服装、化妆、道具等费用由选送校园负责。
附件5:
2023年建宁县中小学生体育科技艺术节文艺节目展演报名表
选送单位 |
参赛 人数 |
参 赛 节 目 |
表演形式 |
指导 教师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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