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4-0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建教〔2025〕2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6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一支肯钻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广大教师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三明市教育管理人才优选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现将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未取得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等称号,并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县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颁发(试行)》中“20条禁令”。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有丰富的教学教研工作经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3.任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近五年至少一次“优秀”或获校级以上综合荣誉。
4.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内;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学工作量足。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中层干部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6.从事一线教学或教研工作,具有从事本学科3年及以上教龄。教学业务精湛,成绩突出,近3年(2021年9月-2024年8月,下同)任教的学科成绩至少两年居全校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或近三年来有接手差班,校成绩综合排名进步2名以上人员。非考试类科目人员,至少两年居全校考核分排名前三分之一。
(二)专业条件
1.任教本学科至少三年且目前仍从事本学科教学。且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二项:
(1)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大赛、优质课、精品课、作业设计、职业技能、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2)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3)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比赛或评比中获奖。
(4)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2.积极进取,尝试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近三年来在县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至少1节,能起教学示范作用。
3.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近三年来个人撰写的本学科论文至少有1篇在县级及以上交流汇编。
4.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主持一项县级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效显著。
三、培养人数
本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拟培养人数60名以内。
四、推荐名额
择优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校在推荐中要统筹考虑各学段各学科的相对均衡,曾参加过省、市教师教学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县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教师可直接推荐为建宁县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占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五、遴选程序
(一)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由各校(园)负责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县教育局、进校组织专家对各校(园)推荐人选按学段进行综合评议,以三方推荐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建议人选名单由进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教育局确认并公布。
六、申报材料
1.《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邮箱。
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五年来获奖证书(综合奖及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科单项奖、课题研究成果奖等,只取一个最高级别)复印件。
7.近五年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取最高级别,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刊号)或论著1部(需复印论著封面、目录、版权页等)。
8.近五年来主持县级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省、市课题研究,通过县级及以上鉴定或获奖证明材料。
9.担任班主任或年段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等证明材料。
10.近三年来所教学科教学业绩证明及其他教育教学实绩等材料。
11.近五年来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优质课、专题讲座或教学技能比武课等证明材料。
12.近五年来承担过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活动。
教师个人材料按附件3评选材料目录一、二顺序装档,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不予认定。
(注:所有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七、遴选考核内容
1.参评材料评审:具体项目及评分如下:
(1)学历:研究生3分、本科2分、专科1分。
(2)任职考核:近五年考核合格1次0.5分,优秀1次1.5分
(3)表彰奖励:近五年来,获综合表彰荣誉:县级1.5分,市级2分,省级以上2.5分。(不含单项奖)
(4)论文发表或汇编:近五年来,国家级或CN刊物1分、省级0.8分、市级0.6分、县级0.4分(每学年只取一个最高等级计分)。
(5)课题研究:近五年来,主持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6分,县级0.4分;参与研究的核心人员(含主持人前三)按各级得分减半计算(每学年只取1个最高等级计分)。
(6)本人教学大赛: 近五年县级一等奖市级三等奖1分;市级二等奖1.3分,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1.6分,省级二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以上2.4分。(技能大赛、优质课、精品课、一师一优课、作业设计)
(7)指导教师:近五年市二等奖0.5分,市一等奖省三等奖0.6分,省二等奖0.7分,省一等奖0.8分;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分。(一学年取最高1次,以证书上是否署名指导教师为准)
(8)公开课:近五年在各级教研活动中能主动承担示范课(公开课)、业务专题讲座,并取得良好效果。国家级1.5分,省级1分,市级0.7分,县级0.3分(每学年只取2个最高等级计分)。
(9)教学业绩:由各申报学校出具,县教育局初教股、中教股审核近三年(2021年9月-2024年8月)教学成绩。全县三分之一及以前每学年3分、全县二分之一及以前每学年2分;全校三分之一及以前每学年1分;进步2名1分,进步3-4名2分。非考试类科目人员,全校考核分排名前三分之一,得1.5分。
八、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进校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负责对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评选。
2.各相关学校(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对学校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产生候选人;要充分做好宣传、推荐和评选工作,并注重推荐青年教师,确保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3.各相关学校(园)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作相应处理。
4.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期限两年,培养期限内,培养对象须完成每一阶段的所有课程和各项任务,最后经综合考核合格后,授予“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称号。
5.请各学校(园)务必于2025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建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卓英 ,联系电话:18950935510
邮箱:lzmzy8858@163.com
附件:1.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3.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
建宁县教育局
2025年3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第三批骨干教师培养
对象拟推荐名额分配表(60名)
学校 |
名额 |
学校 |
名额 |
建宁一中 |
8 |
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 |
3 |
建宁县职业中学 |
2 |
建宁县黄埠中心小学 |
1 |
建宁县城关中学 |
7 |
建宁县客坊中心小学 |
1 |
建宁县第三中学 |
7 |
建宁县均口中心小学 |
3 |
建宁县实验中学 |
2 |
建宁县伊家中心小学 |
1 |
建宁县第二中学 |
1 |
建宁县溪源中心小学 |
1 |
建宁县实验小学 |
4 |
建宁县实验幼儿园 |
1 |
建宁县城关小学 |
4 |
建宁县城关幼儿园 |
1 |
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 |
3 |
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
1 |
建宁县第三实验小学 |
3 |
建宁县第三实验幼儿园 |
1 |
建宁县闽江源小学 |
3 |
建宁县闽江源幼儿园 |
1 |
|
|
建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
1 |
附件2
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任 教 学 段:
任 教 学 科:
学校(单位)主管部门:
建宁县教育局 制
2025年3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封面的“任教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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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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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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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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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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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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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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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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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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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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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教研)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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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教研)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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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何种 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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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学位 |
(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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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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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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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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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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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 情况 |
年度 |
年度考核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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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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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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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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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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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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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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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任教 年级 |
任教 学科 |
周课 时数 |
主要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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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教科研课题情况 |
立项和结题时间 |
研究课题名称 |
立项单位 |
个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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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交流汇编)情况 |
论文名称 |
刊物、刊号或交流汇编 等级 |
发表或交流汇编 时间 |
本人名称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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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情况 (级别、次数、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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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开设讲座情况 (级别、次数、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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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指导青年教师情况(人数、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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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帮扶情况(次数、任务、下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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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受表彰奖励情况 |
荣誉称号及其他表彰奖励名称 |
授 予 单 位 |
授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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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引领示范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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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教育教学专长、教学风格以及主要成就和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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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建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
学校(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工 作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学段和学科 |
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
主持课题情况 |
公开课或学科讲座情况 |
发表论文 论著情况 |
指导青年教师、支教帮扶情况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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