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4-01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建教〔2025〕4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3
建宁县教育局关于提升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的实施意见
建教〔2025〕41号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5-04-30 16:47

各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将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作为教师教书育人的基础并贯穿教师发展全过程,促进教师解读教材、研究教学、研究学生,提高教师专业执教能力,有效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为县域教育质量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开始,每年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现将实施意见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县所有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中小学教研员),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岗位统一报名,报考科目必须与本学年任教学科一致,如有兼任由学校确认一个科目。近三年退休教师可不参加考试。鼓励其他非年龄要求和后勤人员的教师自愿参加考试。凡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原因。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等9个科目;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等10个科目;

3.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

三、考试形式

各学科均采取闭卷笔试。

四、考试内容

初中、高中命题方向原则上分别是近五年的中、高考试题或仿真题,小学为近五年的小升初学业水平考试题或样卷。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成果与运用

1.教师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作为学校保密部分,只通报到学校与本人。各校可将测试成绩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且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测试成绩合格且位居全县前6%的教师,由县教育局给予表扬,对于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后5%教师,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晋级晋升,不得参与城区学校专任教师公开遴选和申请工作岗位调整。连续两次测试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进行约谈,并视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2.各学科成绩在前15%的优秀教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奖励。

七、其他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签字盖章,报经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签字后报备。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成绩计作“零分”,由县教育局机关纪委约谈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建宁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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