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19-0100-2019-00031
  • 备注/文号: 建水[2019]11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8-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建宁县高速西互通(市政段)及闽江源路至火车南站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建水[2019]119号
时间:2019-08-29 08:59

  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贵单位报送的《建宁县高速西互通(市政段)及闽江源路至火车南站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现根据“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建宁县城区。建宁县高速西互通(市政段)道路,道路全长 2.2621 公里,道路桩号 AK0+000-AK0+660 路宽 31 米;道路桩号 AK0-660-AK2+262.1 路宽 27.5 米。西互通道路设计时速为 40 公里/小时, 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起点顺接高速连接线,道路起点桩号 AK0+000, 经过濉溪,与规划江滨南路、规划花园南路、规划金沟路、现状省道建文线、规划荣驷南路, 规划东山南路、与闽江源路平交,终点接规划站前路。终点桩号 AK2+262.17。采用沥青混凝 土路面。路面施工范围 AK0+000-AK2+233.7;路基施工范围 AK0+000-AK2+262.17。其中,桩号 AK0+552.81 新建预应力钢筋砼连续 T 梁桥,全长 166 米,桥跨布置为 5×30,桥面宽 31 米。建宁县闽江源路至火车南站道路,道路起点顺接现状闽江源路,道路起点桩号 BK0+000, 与规划将军路、水源路、规划东山南路,规划新站路、规划建新路平交,终点接现状省道 306 成 T 字交叉,终点桩号 BK1+869.682。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 1.869682km, 路宽 40 米。闽江源路设计时速为 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根据设计图纸每公里路基土石方数量表及临时工程土石方数量情况,经土石方平衡后,工程土石方开挖1347073m3(含表土61631m3),土石方回填733595m3(含表土61631m3),弃方为522024m3

  本项目总投资17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1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9.9万元、基本预备费809.5万元。本项目计划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2012月建成通车,建设施工工期拟定为2年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该报告书深度为可研设计阶段。同意本方案执行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二)基本同意该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2.165hm²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392.05万元,初步定该项目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2.2024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明确管理、施工责任。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扩大占压、拢动和破坏地表范围;施工过程中坚持“先拦后弃”原则,将产生的弃土(渣)和剥离的表土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加以防护,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要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同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定期向我局及所属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做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六)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该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建宁县水利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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