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镇 时间:2020-01-09 08:55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建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要求,以及2019年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络形式在建宁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fjjn.gov.cn/zfxxgkzl/zfxxgkndbg/xz1/sxz/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开,联系电话:0598-3961801,邮箱:sxz39618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舆情,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我镇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55条,其中主动公开55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做到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在政务公开推行过程中,我镇讲求实效,根据镇情实际,规范程序、突出重点。一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重点公开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等重要项目信息。二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点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三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点公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信息。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镇长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直各单位、各村(居)村委会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落实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拟定并落实各项目标管理责任。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三)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除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这个平台外,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在村、社区设置政(村)务公开栏,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370874.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较前一年的工作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等都有较大提高,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存在未能及时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0年,我镇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镇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积极创新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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