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7902-0000-2015-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4-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溪口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进入建宁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乡镇(溪口镇)公开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溪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邮编:354500;电话:0598-3985804;传真:0598-3985854;电子邮箱:xkz3985804@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溪口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文件数为65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为0条,不予公开文件数为31条。
今年以来,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制定《溪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哪些公文、报告等材料是需要公开的;三是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计理财小组、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和“三农”服务中心小组,政务公开小组。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一年来,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通过更多的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4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同时,对2004-2014年产生的政府信息,我镇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共公开政府信息1201条,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与2014年基本一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3、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6、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发放情况
8、镇镇集体企业及其他镇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9、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10、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1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座谈会、板报,面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以及各类公告,是网络平台的充分补充。
2、通过“中国·建宁”门户网溪口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提高信息透明度。
3、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制度,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认识不够到位。少数村(社区)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更谈不上整改。
(二)工作力度不大。有的村和部门抓一阵,停一阵,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有待进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
(三)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村(社区)和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2003-2014)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5 |
120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5 |
120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
件 |
0 |
0 |
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