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7907-0000-2017-0007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2016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中国建宁”县政府网站(www.fjjn.gov.cn)公布,联系电话0598-3222581。
一、概述
溪源乡按照《条例》《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溪源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措施,强化督查。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拓宽渠道,凸显成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发送相关宣传单、召开会议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做好公众咨询、接待公众等台账,定期汇总、归纳、总结,通过分析群众咨询次数较多的项目、群众来电询问较多的问题等,相应的作为侧重点,在今后政务公开方面给予较多的版面。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以及审批过程中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情况等信息。
二是公开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信息。在抓好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研究推进公共财政手指和财政专项资金、财政审计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
四是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调查处置信息以及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五是公开土地利用情况信息。继续做好土地利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被征地群众获取有关征地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2016年我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数为1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座谈会、板报,面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以及各类公告,是网络平台的充分补充。
2、通过“中国·建宁”门户网溪源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提高信息透明度。
3、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档案室查阅点等形式及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乡2016年无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本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强;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欠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本乡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
2.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乡直各部门、各村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 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全镇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基层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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