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 建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1.依法规范。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
2.真实有效。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快速及时,不断更新,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日常更新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4.突出重点。公开的内容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5.便于监督。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1)机构职能类信息;(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其他类信息。
2.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网上申请渠道建设,依申请公开结果查询和结果公开。
3.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公开形式
1.通过“中国·建宁”门户网溪源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提高信息透明度。
2、通过“走进溪源”微信公众号、档案室查阅点等形式及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五、工作任务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的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民生事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
2.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4.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明确一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符合“三定”规定的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加强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
3.加强督查。乡党委政府将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乡党政办报告,由乡党政办汇总。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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