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建政办〔2020〕5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伊家乡都上街1号,邮编:354506,电话:3252158,电子邮箱:dzb325215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乡通过建宁县信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19条。全年公开的文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2020年我乡未遇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需要发布权威信息或举行新闻发布会的事件;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乡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建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乡村政务公开栏、美篇平台、村两委微信群等。同时,我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解读,通过建宁县融媒体中心、制作美篇信息、微信交流群、工作群及乡村党(政)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伊家乡人民政府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办理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依照《保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机制,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
(四)公开平台建设。
1.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根据人员变动和调整,及时完善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全面梳理公开各个环节,明确各环节人员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
2.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乡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落实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3.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改革。
(五)监督保障。
1.明确工作目标。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3.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标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及时审核本乡信息公开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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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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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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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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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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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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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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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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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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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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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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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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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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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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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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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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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部门办公室的信息沟通、收集方面存在滞后。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二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伊家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伊家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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