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家乡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伊家乡 时间:2018-06-27 11:43

伊家乡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建政办〔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服务为宗旨,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政务公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三、政务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政务公开的内容。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乡(村)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政府官网、座谈会面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以及各类公告,是网络平台的充分补充。

2、通过“中国·建宁”门户网伊家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提高信息透明度。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作制度 

(一)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1、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2、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乡政府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把政务公开作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2、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负其责。

(四)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实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明确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搞好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LED、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三)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伊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    

 

附件:伊家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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