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5〕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围绕当前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动。协办和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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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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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 |
县编办 (县审改办) |
县直各单位 |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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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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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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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
财政局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
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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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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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 |
住建局 |
住建局 |
7.征地信息公开 |
国土局 |
国土局 |
8.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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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 |
发改局 |
发改局 |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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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
人社局 |
人社局 |
1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民政局 |
民政局 |
12.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局 |
教育局 |
1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卫计局 |
卫计局 |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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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 |
财政局 |
财政局 |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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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 |
环保局 |
环保局 |
16.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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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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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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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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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 |
市场管理监督局 |
县市场管理监督局、卫计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 |
20.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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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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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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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 |
民政局 |
民政局 |
2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 |
民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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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
民政局 |
民政局 |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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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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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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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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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
数字办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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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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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
政府新闻办 |
县直各部门(县级有新闻办?) |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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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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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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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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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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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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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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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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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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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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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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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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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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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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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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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 |
公务员局 |
公务员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