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领域投资项目组织监管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领域投资项目
组织监管的实施意见
(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国土资源领域投资(含土地整理、旧村复垦、耕地开发、地灾治理、基本农田管护等)项目的实施管理,厘清项目实施、管理、监督职责,做到加强项目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现提出建宁县国土资源领域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组织监管原则
实施国土资源领域投资项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管理权与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
(二)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审计制”的原则;
(四)依法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
二、强化项目业主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是国土资源领域投资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对项目投资总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工作。
1.项目选址。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筛选,按程序上报。乡级人民政府在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协助下,组织编制立项申报资料。
2.项目勘测、规划设计。项目勘测、规划设计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应有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并征求项目区村、组的意见。设计编制成果审查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项目招投标。项目立项和设计编制方案通过后,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乡(镇)人民政府应经有审批权部门审批后,按招标程序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由乡(镇)确定,若需国土部门协助的由国土资源局按相关规定程序确定。项目施工招标原则上在县行政中心,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标单位确定后,承担项目实施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4.监理管理。项目监理单位原则上由乡(镇)确定,涉及跨乡(镇)监理标段的由乡镇委托并推荐监理单位人选由县国土资源局按相关规定程序确定。业主单位对监理履职给予支持并加强与监理单位沟通协调。
5.施工管理。项目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现场管理人员,建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控制等项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费用的拨付审批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负责组织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6.竣工验收
(1)承担项目实施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项目类型和相关规定要求,负责收集、整理、编制项目验收资料,并组织项目自验。
(2)组织同级农业、水利等部门和相关村(组)共同制定工程交付后期管理办法明确管护养护模式、主体、权力、责任、资金保证。
(3)工程竣工后,乡(镇)要及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并签订移交协议。
(4)督促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文件、材料形成、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并存档备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必须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一套完整档案给县国土资源部门归档。
7.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负责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规范主管部门履职
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监控、监督检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督查。
1.县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与预算编制组织审查。
2.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书面督促,业主单位组织整改。
3.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对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的工程施工费、监理费等在乡(镇)审批后经抽查属实的,予以拨付,其他资金按规定拨付并建立台账;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检查监督。
4.县国土资源部门在乡(镇)人民政府自验基础上,组织内部职能股室相关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按有关程序组织项目初验或验收,初验合格的转报上级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要求做好网上报备及新增耕地抽查和新耕地年度变更入库工作。
5.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项目实施中的违反合同、不按有关程序施工、假冒资质、非法转包、以次充优等不正当行为督促整改。
四.督促监理单位尽职
监理单位对业主单位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投资实行控制,依据监理合同承担监理责任;对进度、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方式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定期向业主、县主管部门上报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情况。
五.落实施工单位责任
1.认真落实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施工应按规划设计和设计变更方案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施工,据实申报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签证。
2.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规范施工。工程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中采取相应的质量预控措施。
3.严格把好项目工程进度。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有关施工准备工作,确保工程进度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