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建宁县2019年主要果品开采上市时间和统一使用“建宁玉梨”公共品牌的通告
建政〔2019〕11号

保证我县特色果品质量,保护果业品牌。根据2019年建宁县气候特点和果园管理情况,结合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建宁主要果品理化性状检测分析,现就全县范围内统一使用“建宁玉梨”公共品牌及2019年建宁主要果品开采上市时间通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建宁县“三严”“四限”“六禁”规定,禁止在果品生产过程中使用草甘磷除草剂、“大果灵”膨大剂。

第二条  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喷药15天后,果品方可采摘上市销售。

第三条  为保证建宁县区域果品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保护区域果品品牌,建宁县区域主要果品采摘上市日期为翠玉梨2019年6月26日之后;冠玉梨6月26日之后;新玉梨7月12日之后;黄玉梨(黄花、玉冠) 7月25日之后;锦绣黄桃7月25之后;金魁、米良猕猴桃8月25日之后。

第四条  按照“建宁玉梨”的包装设计及logo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规范包装,干部、职工带头宣传、推介“建宁玉梨”公共品牌。

第五条 果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本通告由建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种植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按照通告的规定执行,主要水果应在开采上市日后采摘上市;各经营主体应在主要水果开采上市日后进入果场、交易市场等收购果品。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市管、工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执法检查等工作,切实维护我县果品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有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2316(县农业农村局);123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0(县公安局)。

特此通告。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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