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对1999年至2022年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27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继续执行、修改执行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已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各行政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已明确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责任部门应抓紧起草修改稿上报,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附件:1.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