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2024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2024年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落实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规范中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种业工作迈向新台阶,依据《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种业发展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种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稳基地、育龙头、打品牌、延链条、强保障”目标定位,深化与种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着力巩固基础、拓展链条、创新赋能和增加效益,促进现代种业生产要素聚集,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做大做强水稻种子产业,加快建宁县现代种业发展进程,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为导向,尊重企业意愿和市场规律,以企业发展需求、产业做强需要为依据,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二)加快补齐短板。立足建宁县水稻制繁种资源禀赋,围绕全产业链发展,聚集各类生产要素,补齐产业短板,完善产业链条,整体提升水稻制种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三)多方筹措资本。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撬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其他专项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保障建设资金来源。
(四)规范资金使用。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制种监管、新品种科技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等制种产业发展相关支出,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其它财政投资项目重复。
(五)严格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监管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正向可追踪、逆向可追责。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与《福建省建宁县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序衔接,2024年计划新(续)建项目9个,总投资6600万元,其中2024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5000万元、社会资金160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项目1:2024年度制种基地基础设施管护与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改造提升基地面积6000亩,其中在圳头村、高峰村、大元村等地建设高标准核心示范基地1000亩。通过修建路、沟、渠、坝(泵站)、桥涵、护岸、沟渠疏浚等补短板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杀虫灯等设备,并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维修、管护。
资金来源:总投资1250万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濉溪镇
实施主体:濉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2:建宁县水稻制种气象服务提升改造项目(三期)
建设内容:通过集成农田小气候站数据和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产品,建立农业监测、气象监测、灾害监测、查询统计、农业区划、产品制作、服务产品、科普知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移动端APP应用,实现基于位置的农业气象实况监测、农用天气预报、防灾减灾服务、科普知识等功能。
资金来源: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各乡(镇)
实施主体: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项目3:种子质量检测能力升级项目
建设内容:组建建宁县水稻种子质量检测业务团队;根据标准化实验室检验检测实际需求,增加必要的仪器、耗材等设施设备,建立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逐步实现实验室管理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开展以水稻种子为主的农作物种子检测业务知识及操作能力培训,提高中心检验能力和水平;搭建水稻种子质量常规检测体系,具备独立开展种子检验检测能力。
资金来源: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现代农业产业园
实施主体: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项目4:2024年度种业合作组织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支持乡(镇)、村、本地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机库(棚)、水稻智能化育秧大棚,促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村企合作“整村推进”行动,对制种基地村企合作共建示范片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按实际落实的制种面积,给予村级组织每亩30元的资金补助,每个示范片奖励补助资金不超过6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基础设施维修、管护和基地管理支出。
资金来源: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30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1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实施主体:各乡(镇)、村,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5:2024年度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支持乡(镇)、村、本地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购置种子生产、烘干、加工等设备,建设种子烘干加工棚、仓储库或服务站。对购买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但又必须采购的种子生产、烘干、加工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全面提升建宁制种基地的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
资金来源:总投资2980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148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15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实施主体:各乡(镇)、村,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6: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本年度仅安排中央奖励资金。
资金来源:总投资900万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实施主体:中种集团福建农嘉种业有限公司
项目7:综合抗性鉴定平台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智能化日光温室等设施,内置极端气候模拟和病害虫害试验的仪器设施,为龙头企业品种性能测试特别是自然灾害、极端气候等抗逆鉴定提供优良条件。
资金来源: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实施主体:中种集团福建农嘉种业有限公司
项目8:建宁水稻种子产业研究院项目
建设内容: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合作,开展杂交水稻两系不育系育性鉴定试验、亲本分期播种观察、父本长龄秧育秧集成技术、早制父本大棚育秧、母本机插长秧龄育秧、小粒不育系制种、制种单产提升、不育系裂颖特性鉴定、长粒香型试验等,探索小制、生产验证等制种研究(SPR)试验,建设水稻高精度智能步入式植物生长系统、育秧池,采购育秧、试验仪器设备,推动制种单产提升、成本下降,带动全县制种产业节本增效。
资金来源:总投资370万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各乡(镇)
实施主体:建宁水稻种子产业研究院及有关科研院校、企业。
项目9:种业品牌培育项目
建设内容:支持相关企业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积极组织和参加“种子双交会”、学术交流会等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录制宣传片、印制品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扩大品牌宣传范围,提高“建宁水稻种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资金来源: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奖励资金
实施主体: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先正达集团中国等相关种业企业。
表1 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2024年度建设项目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建设 地点 |
建设 规模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中央 资金 |
社会 资金 |
|
合计 |
|
|
|
|
6600 |
5000 |
1600 |
1 |
2024年度制种基地基础设施管护与提升项目 |
濉溪镇人民政府 |
濉溪镇 |
0.6万亩 |
改造提升基地面积6000亩,其中在圳头村、高峰村、大元村等地建设高标准核心示范基地1000亩。通过修建路、沟、渠、坝(泵站)、桥涵、护岸、沟渠疏浚等补短板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杀虫灯等设备,并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维修、管护。 |
1250 |
1250 |
|
2 |
建宁县水稻制种气象服务提升改造项目(三期) |
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
各乡(镇) |
|
通过集成农田小气候站数据和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产品,建立农业监测、气象监测、灾害监测、查询统计、农业区划、产品制作、服务产品、科普知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移动端APP应用,实现基于位置的农业气象实况监测、农用天气预报、防灾减灾服务、科普知识等功能。 |
200 |
200 |
|
3 |
种子质量检测能力升级项目 |
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
现代农业产业园 |
|
组建建宁县水稻种子质量检测业务团队;根据标准化实验室检验检测实际需求,增加必要的仪器、耗材等设施设备,建立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逐步实现实验室管理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开展以水稻种子为主的农作物种子检测业务知识及操作能力培训,提高中心检验能力和水平;搭建水稻种子质量常规检测体系,具备独立开展种子检验检测能力。 |
200 |
200 |
|
4 |
2024年度种业合作组织提升项目 |
各乡(镇)、村,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 |
各乡(镇) |
|
支持乡(镇)、村、本地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机库(棚)、水稻智能化育秧大棚,促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村企合作“整村推进”行动,对制种基地村企合作共建示范片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按实际落实的制种面积,给予村级组织每亩30元的资金补助,每个示范片奖励补助资金不超过6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基础设施维修、管护和基地管理支出。 |
400 |
300 |
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建设 地点 |
建设 规模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中央 资金 |
社会 资金 |
5 |
2024年度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
各乡(镇)、村,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 |
各乡(镇) |
|
支持乡(镇)、村、本地种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购置种子生产、烘干、加工等设备,建设种子烘干加工棚、仓储库或服务站。对购买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但又必须采购的种子生产、烘干、加工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全面提升建宁制种基地的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 |
2980 |
1480 |
1500 |
6 |
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项目 |
中种农嘉 |
经济开发区 |
|
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本年度仅安排中央奖励资金。 |
900 |
900 |
|
7 |
综合抗性鉴定平台项目 |
中种农嘉 |
经济开发区 |
400平方米 |
建设智能化日光温室等设施,内置极端气候模拟和病害虫害试验的仪器设施,为龙头企业品种性能测试特别是自然灾害、极端气候等抗逆鉴定提供优良条件。 |
200 |
200 |
|
8 |
建宁水稻种子产业研究院项目 |
建宁水稻种子产业研究院及有关科研院校、企业 |
各乡(镇) |
|
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合作,开展杂交水稻两系不育系育性鉴定试验、亲本分期播种观察、父本长龄秧育秧集成技术、早制父本大棚育秧、母本机插长秧龄育秧、小粒不育系制种、制种单产提升、不育系裂颖特性鉴定、长粒香型试验等,探索小制、生产验证等制种研究(SPR)试验,建设水稻高精度智能步入式植物生长系统、育秧池,采购育秧、试验仪器设备,推动制种单产提升、成本下降,带动全县制种产业节本增效。 |
370 |
370 |
|
9 |
种业品牌培育项目 |
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先正达集团中国等相关种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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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相关种业企业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积极组织和参加“种子双交会”、学术交流会等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录制宣传片、印制品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扩大品牌宣传范围,提高“建宁水稻种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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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例会制度。由建宁县制种大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分解部门职责任务,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为项目业务主管单位,提供项目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进度汇总上报等服务,负责组织项目评审、批复及县级验收等工作。在项目建设期间,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和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强化资金管理,开展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和办法>通知》(财建〔2018〕413号)有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拨付程序、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闽财建〔2018〕64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年度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按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三)强化考评考核,坚持问责追责。将落实制种大县奖励策工作列入县对乡(镇)年度工作考评,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要加强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指导乡(镇)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奖励资金监管和巡查审计,确保建设项目落地、资金运行安全,涉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项目管理,依法公开信息。各项目均应单独建立档案,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收集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竣工验收和结算等各阶段材料以及资金支出拨付材料,项目档案应能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竣工后应将各类档案资料分类、分项装订成册,为验收检查、绩效考评提供依据。在建宁县政府人民网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方案、项目建设对象、奖励资金补助、使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做到依法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