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2024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建政规〔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建宁县2024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宁县2024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为做大做强我县烟叶产业、提升烟叶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和烟农增收,圆满完成2024年度烟叶生产各项任务,实现我县烟叶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烟叶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扩规模、提质量、优结构、强管理、促增收。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扩规模、提质量、优结构、强管理、促增收”指导思想,强化技术管理,注重科技创新,提升烟叶质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烟叶市场竞争力,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县计划收购烟叶12.06万担,下达指导种烟面积5.11万亩,全部为翠碧一号品种。力争收购上等烟比例74%以上,X2F控制在2%以内、C4F控制在10%以内,等级合格率80%以上,烟叶质量符合工业企业需求。力争实现烟叶总产值2.4亿元,烟叶税收530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计划落实,保障烟叶规模

2024年,市里下达我县烟叶收购计划12.06万担,指导种植面积5.11万亩,分别较上年增加1.16万担、0.51万亩,亩均种植株数1100株。各乡(镇)要把发展烟叶规模摆在烟叶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种植计划全面落实。

1.宣传到户,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宣传和动员,做好烟叶产前扶持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好烟叶购销市场形势分析,促进烟农树立优质适产理念,落实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稳定种烟效益。

2.责任到人,强化目标落实。乡(镇)、有关部门要针对工作实际,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烟叶生产,确保烟叶稳控有度。

3.加强管控,严格合同管理。在烟叶移栽前逐户、逐田块严格、细致地落实烟农种烟情况,真正把计划指标分解到户、落实到田;严格按合同计划组织烟叶生产物资供应、烟田备耕和移栽等工作。

(二)优化生产布局,夯实发展基础

要从烟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优化烟田、合理布局”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优化布局,为今后烟叶规模进一步扩大打好基础。

1.稳定优质烟区。优化烟区产能布局,大力发展“万担乡、千担村”,稳步推进建宁烟叶种植规模大幅提升;优化烟区产业布局规划,坚持稻烟轮作耕作制度,促进稻烟产业有效融合,稳定优质烟区。加强永久稻烟田保护,建立永久稻烟田档案,制定出台有效的保护措施;制定控制种烟田块的负面清单,严控在“易涝、重病、菜后”三类“风险田”种烟;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烟农(合作社)主体、合同约定”的烟田集中流转机制,稳定优质烟田。

2.加强土壤保育。要以村为单位,做好烟田轮作的长期规划。针对往年病害重的烟田,引导烟农及时调换烟田;农业农村局要配合烟草局着力强化稻草溶田、地膜回收、稻烟绿色防控一体化等工作措施,改善土壤环境,提高烟叶质量。

(三)强化技术管理,提高供给水平

要坚持以质取胜,全力做强特色与质量“两大核心”,坚持把培育“中棵烟”和提升烟叶协调性、可用性、安全性、均质性作为年度烟叶工作的重中之重。

1.推广关键技术。继续加大湿润育苗、适度深栽、平衡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密集式烤房烘烤等成熟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烟叶质量;抓好密集烤房维护,切实提高密集烤房利用率;引导烟农做好田间卫生,减少烟田病害。

2.保障烟叶安全。牢固树立烟叶质量安全意识,切实落实烟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禁止使用可能对烟叶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农药、肥料,规范农药使用方法,减少残留。

3.优化烟叶结构。抓好不适用脚叶、顶叶和病残叶清理工作。把握烟株现蕾后适当拔高即可打顶,既保证烟株合理的“中棵”株型和节距,又减少养分消耗,促进顶叶开面。采烤环节把好烟叶采收和进烤关,做到“三个不进烤”。出烤环节要及时剔除青杂、无收购价值的烟叶和非烟杂物。

4.抓实收购管理。努力抓好烟叶等级质量管理,按照收购等级标准收购烟叶,重点突出等级纯度和等级界线,抓好等级平衡。坚决杜绝人情烟、关系烟,确保等级平稳,做到工业接受、烟农满意。抓好烟叶收购现场管理,确保烟叶收购场规范、秩序良好。

(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现代农业

加快烟叶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以生产标准化、服务专业化、作业机械化、指导信息化、防灾减灾一体化为重点的烟叶生产体系,推进现代烟草农业纵深发展。

1.管好烟田设施建设。以水稻功能区建设和烟叶生产优质资源保护规划为前提,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的烟田基础设施建设,烟草局和各乡(镇)要共同加强已建好的烟田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监督等工作,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2.加强密集烤房建设。各乡(镇)要从服务烟农、发展烟区的角度出发,为烟农新建密集烤房的选址、用地等加强指导和把关,确保密集烤房建设顺畅。烟草局要加强密集烤房新建和技改工作,指导烟农切实抓好改造过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密集烤房建设任务。

3.探索农机农艺融合。要开展农机农业融合探索,切实提升机械装备水平,加快通用农机具、成熟适用农机等大型高效机械推广,加快烟草专用编烟机、开沟机等成熟机械的引进选型,加快移栽、采收等关键环节机具攻关,积极引导社会化农机开展烟草专业化服务。

(五)强化烟农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各乡(镇)要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把“关爱烟农、共同发展”的服务理念渗透到实际工作中。

1.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烟农服务,针对不同烟农的薄弱环节,以落实生产技术、提高烟叶质量为目标,突出抓好烟农培训工作,丰富培训手段,提高培训效果,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烟农。  

2.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各项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加入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重点在育苗、溶田、起垄、覆膜、植保、采收、烘烤等方面推行专业化服务,有效降低烟农在烟叶生产各环节的用工费用支出。

3.完善风险保障机制。要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准确预测灾害天气,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人工防雹体系维护和运行,切实抓好烟叶种植保险各项工作,完善烟叶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六)落实保障措施,推动烟农增收

要全面贯彻落实《建宁县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建宁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2023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工作。

1.种烟指标向脱贫村、脱贫户等适当倾斜,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增加脱贫户贷款额度,烟草局、信用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解决脱贫烟农“资金难”的问题。

3.以烟农合作社为平台,强化技术帮扶,针对脱贫烟农制定详细的技术帮扶措施,努力提高脱贫烟农种烟效益。

4.加强烟后制种指标协调。农业农村局、烟草局要相互协调,加强与各种业公司的沟通,协调解决烟后制种指标。持续提升烟后制种比例,增加烟田综合效益,保障烟叶和制种两个产业协调发展。

5.继续深化烟后制种整乡推进工作,提高烟农综合效益,增加烟农收入。农业、烟草等相关部门及试点乡(镇)、种业公司要强化沟通,扎实推进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主要政策

(一)县政府从烟叶税中提取10%的资金作为全县烟叶项目扶持基金,由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烟叶种植保险和金龙保责任险、密集烤房维护、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及产业融合综合体建设等项目补贴。

1.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从各乡(镇)烟叶税中统筹1%作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我县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及气象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持、防雹作业队伍建设和防雹作业设备正常更新维护费用。

2.烟叶种植保险和金农保责任险。按全县实际种烟面积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公司投保,烟叶种植保险保73元/亩,其中县财政补贴36.5元/亩;金农保责任险5元/亩。

3.密集烤房维护补贴。2024年度全县预计使用烤房2900座,对密集烤房维护预计按40元/座标准进行补贴(按维护密集烤房数量和招标单价据实结算),该项目由烟草公司负责公开招标。

4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补贴。(1)新建密集烤房补贴。2023年度烟农自建密集烤房补贴分两年度兑现,2024年度需兑现148座,每座补贴3500元;2024年度烟农自建密集烤房9座,每座补贴7000元。(2)产业融合综合体建设补贴。为提升我县烟叶产业对工业企业的影响力,促进产业持续融合、烟农效益不断提升,对综合体试点内高标准烤房群的基础设施等进行扶持。其中对2024年度里心镇里心村高标准密集烤房集群和均口镇烟种连作产业服务中心附属房建设等进行补贴,提升烟稻轮作示范效应。(3)烤房附属设施改造补贴。2024年度若干破损严重、重点烟叶种植示范片的密集烤房群附属设施改造和立式炉改造项目进行扶持,由烟草局确定进行改造修缮的密集烤房群,需同时改造遮雨棚和晾烟棚县配套做好地面硬化、外墙粉刷或烤房立式炉进行技改,由烟农自行改造,烟草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每座补贴1.2万元。具体以县烟草局审核为准。

5.惠农贷款政策。建宁联社为种烟农户推出“福烟贷”专享信贷产品,利率低至4.35%。

(二)各乡(镇)从烟叶税中提取15%作为村级烟叶税奖励资金:按各村烟叶税金额的15%拨付到村,各乡(镇)一律不得抵扣村级历年欠款和产前投入。

(三)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烟叶生产工作,提早规划烟叶生产布局,结合本地烟叶工作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和扶持补贴,制订相应的考核奖罚办法,从乡(镇)烟叶税中提取部分基金用于考核突出贡献的种烟责任人奖励、乡(镇)密集烤房建设和附属设施修缮、烟基建设项目管护、烟稻融合绿色防控一体化、推动2025年烟叶生产谋划落实等项目,保障2024年全县12.06万担烟叶任务计划的完成和我县烟叶长远稳定发展。

(四)按照市政府《关于烟叶税助推贫困村脱贫的指导意见》(明政办〔2017〕14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采取扩大种烟面积、县级烟叶税统筹调整等措施,继续加大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村、空壳村,以及财力薄弱的种烟村扶持力度,对每年村财收入不足10万元部分予以补足,确保原建档立卡贫困村、空壳村,以及财力薄弱的种烟村每年村财收入在10万元以上。

 

附件:建宁县2024年度烟叶生产计划分解表

 


附件

 

建宁县2024年度烟叶生产计划分解表

乡(镇)

指导种植面积(亩)

计划收购数量(担)

备注

客坊

CB-1

4080

9630

 

黄埠

CB-1

7010

16550

 

里心

CB-1

7200

16990

 

黄坊

CB-1

3730

8790

 

溪源

CB-1

5690

13430

 

溪口

CB-1

5400

12760

 

濉溪

CB-1

4290

10130

 

均口

CB-1

10000

23687

 

伊家

CB-1

3700

8633

 

合计

51100

120600

 

备注:烟叶种植指导面积按照1100株/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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