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推进现代种业产业链 “延链补链强链”十条措施的通知
建政办规〔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建宁县推进现代种业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宁县推进现代种业产业链

“延链补链强链”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宁县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专项等政策资金,支持建设建宁县现代种业产业链。

一、奖励创新成果。对企业自主独立选育或作为第一选育单位选育,米质达到部颁二等优质食用稻品种品质标准及以上,拥有新品种双亲本或单亲本知识产权的水稻新品种,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且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推广应用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品种分别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审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对企业选育并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的水稻新品种(组合),每个品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二、支持村财增收。开展制种“整村推进”行动,对制种基地村企合作共建示范片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按实际落实的制种面积,给予村级组织每亩30元的资金补助,每个示范片奖励补助资金不超过6万元;安排资金支持乡(镇)、村集体建设或改造水稻智能化育秧大棚、种子综合服务中心和服务点,建设农机、烘干、仓储库房,配备烘干、精选、农机设备,增加村财收入。

任单位: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链主企业。开展现代种业链主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申领国家级、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取得A 证(国家级)、B 证(省级)的企业,分别给予 200、100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补;对于新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2万元;对主导制定完成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四、支持技术攻关。对种业企业建设核心种源亲本繁殖等科研基地,配套必要的科研、检测、仓储、物联网等设施设备,给予资金补助;对科研平台、种业企业单独或合作,开展杂交水稻亲本观察、品比鉴定、品种试制及制种技术研究、试验、示范等科研活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稻种子产业研究院

五、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对种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 烘干服务站、种子加工车间(棚、房)、仓储库等,给予不超过30%财政补贴;对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由农机部门按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对购买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但又必须采购的烘干、加工设备和建设仓储设施的企业、合作社、大户、经纪人等主体,给予不超过30%财政补贴;对改造用于烘干种子的密集烤房,每座给予0.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六、支持品牌宣传。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对本地种业企业在本地生产的自有知识产权品种,就地大、小包装并使用“建宁水稻种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给予补助,小包装每公斤补助0.1元,大包装袋每个补助0.3元。

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

七、加强种业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科研机构、种业企业所必须的建设用地需求,优先扶持保障解决。对符合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的附属配套设施,按照农用地管理规定优先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建宁县种业产业发展基金作用,为种业企业、合作社、经纪人提供融资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优先满足制种主体多元化信贷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种业龙头企业实行评级授信和利率定价差异化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种业龙头企业在信贷、融资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种业企业享受“乡村振兴贷”贷款贴息政策。

责任单位:金融办、金融监管建宁支局、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九、培养种业领军人才。实施“现代种业产业链人才计划”,培育认定一批产业链上中下游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将种业企业所需人才纳入三明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范围,对入选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的种业企业人才,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奖励补贴,对于达到三明市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种业企业人才,经认定后发放“麒麟山英才卡”,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人才、国家和省部级劳模、“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市优秀人才、市管拔尖人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对符合我县确定的年度紧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或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条件的人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特殊人才,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鼓励和支持种业企业业主和科研人员参评“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对获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员,给予5万元奖励,并享受三明市D类人才待遇;对获奖“双创之星”所属企业,优先支持申报省、市科技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十、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现代种业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要素保障,强化资金管理,落实工作经费,形成推进现代种业产业链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税务局、金融监管建宁支局

本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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