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建政办规〔20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保障全县畜牧业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疫病防控认识

  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多重挑战,非洲猪瘟病毒污染持续存在且呈现复杂多变趋势‌,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全球呈现大范围流行态势并伴随人感染H5N6等公共卫生风险,布病疫情仍在高位运行,个体及群体阳性率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为强化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制,确保实现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落实重点防控工作

  (一)明确防控目标。免疫是动物疫病防控的基础工作,要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秋季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在 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群体免疫抗体水平常年保持在 80%以上。同时,要统筹开展新城疫、狂犬病、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免疫工作。

  (二)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布病、牛结核病、动物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加强部门联防联控,针对性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防控意识。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开展牛羊布病和结核病无疫小区、净化场创建。

  (三)狠抓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按照防风险、防反弹的工作思路,突出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实行网格化管理和全覆盖排查,及早防范和化解疫情风险。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净化场创建。

  (四)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持续跟踪主要动物疫病流行及变化情况。坚持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紧盯重点病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及时掌握病原分布情况,强化监测和流调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关口前移。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的观察监测;卫健部门要做好高暴露人群的人畜共患疫病监测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疫情信息的沟通,提高疫情预警预报时效。

  三、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养殖业主等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养殖业主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资金分配及下达,确保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消毒灭源、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要强化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经费,里心等四个镇全年不少于4万元,黄埠等五个乡全年不少于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开展集中免疫时的误工补贴和防控工作的组织安排等。

  (三)做好应急准备。要将应急管理工作抓在平常,严在日常,做到有备无患。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动物防疫应急队伍,强化作风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或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现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春秋两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全县春防、秋防工作免疫效果评估。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不力、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消除隐患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彻底并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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