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政规〔2025〕5号

濉溪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市防洪防涝建设项目进程,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为县政府统一领导,由濉溪镇人民政府牵头具体实施,负责做好征迁的前期公示、公告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县纪委监委、公安、审计、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住建、民政和人社、交通、城管、供电、水务、通讯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切实增强责任感,共同做好征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征地任务。

  第二条  征地范围为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补偿范围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地面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等。地面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等的现状认定以《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有关事项的通告》的发布日为截止时间,截止后新增的一律不予确认。

  第三条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被征用的属村集体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按相关规定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二)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统一安置的,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实施区片综合地价后,安置补助费高出原补偿办法规定的部分应划转作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支付到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未统一安置的,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附着物的产权人。地上附着物为林(果、竹)木的,征用后采伐的林(果、竹)木,归原所有者所有。

  (四)成片果树按面积 (不点株数) 计算补偿,零星果树和人工种植的其它零星树种按株计算补偿。

  第四条  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地类、林类,由濉溪镇组织相关村会同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确认。其中,土地地类由自然资源部门根据现状认定,有争议的以“三调”依据为准。

  第五条  在项目征地范围内,以及影响项目建设需要动迁的电力、供水、通讯、广播电视、地下电缆、军缆等管线和设施,各有关单位应本着“顾全大局,积极奉献”的原则,主动按期做好杆线的迁改工作。

  第六条  由濉溪镇和相关村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按照《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有未明确标准的征迁补偿项目,濉溪镇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交项目领导小组研究,经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为确保项目建设良好环境,濉溪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项目建设的非法行为。在征迁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各种地上、地下设施都必须按期征迁,对逾期不征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动迁。对阻挠征地工作,围攻、殴打征地工作人员的,煽动村民干扰、破坏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的首要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征地补偿费的支付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要加强对征迁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濉溪镇、相关村的财务应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征迁安置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在征迁工作中,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违反政策等行为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由县财政予以征地费用保障。

  第十二条  本方案由濉溪镇人民政府、建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领导小组

        2.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附件1

  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领导小组

  为全面完成我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征地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成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邱国东    濉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鄢宏伟    濉溪镇党委副书记

              付延安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宝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林  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居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谭民安    县民政和人社局副局长

             宁克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伟亮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肖凤良    县房屋土地收储服务中心主任

             杨  剑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林世安    县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詹德明    县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曾传兴    县广电网络公司副总经理

             张河辉    县移动公司网络部经理

              朱文仲    县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刘  斌    濉溪镇水南村党支部书记

  附件2

  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建政文〔2023〕39号)等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建宁县水南桥至坑井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和安置补偿费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序号

地类

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

合计

1

耕地

水田

45700

1300

47000

2

旱地

41700

1300

43000

3

园地

果园

31660

3340

35000

4

茶园

15600

4400

20000

5

其他园地

15600

2000

17600

6

林地

15600

875

16475

7

未利用地

6500

 

6500

  注:1.种植猕猴桃、葡萄等有竖桩拉铁丝网搭架的,水泥桩架以5000元/亩补偿、木(竹)质桩架以2000元/亩补偿;2.苗圃(绿化树)、药圃(药材)等特种种植的交由第三方实时评估,区分地面物归所有权人或地面物归征收人两类评估价,供补偿时参考;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40%和60%系数比例计算,水田、旱作地、园地等失管的不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二、征收范围内零星树木补偿标准(特指村旁、宅旁、河溪旁、路旁种植)  

序号

品种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元/棵)

1

杉树、松树、杂(阔叶)树等用材林

胸径20cm以上

棵

12

胸径5-20cm

棵

8

胸径5cm以下

棵

4

2

棕树

地径30cm以上

棵

40

地径15-30cm

棵

20

地径15cm以下

棵

10

3

油茶(含茶树、茶花等)

地径6cm以上

棵

25

地径3-6cm

棵

15

地径3cm以下

棵

10

4

桂花树、红豆杉、罗汉松、铁树

地径7cm以上

棵

70

地径4-7cm

棵

40

地径4cm以下

棵

20

5

银杏、厚朴、杜仲、竹柏、香樟、金钱柳

地径8cm以上

棵

100

地径5-8cm

棵

70

地径5cm以下

棵

40

6

毛竹(含绿(麻)等竹)

胸径9cm以上

根(从)

15

胸径7-9cm

根(从)

10

胸径5-7cm(不含7cm)以下

根(从)

5

7

柑桔类、枇杷、杨梅、枣树

已挂果

棵

130

未挂果

棵

80

苗木

棵

20

  

序号

品种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元/棵)

8

柿子、梨、桃、萘、李、板栗

已挂果

棵

150

未挂果

棵

100

苗木

棵

20

9

猕猴桃、葡萄

已挂果

棵

170

未挂果

棵

90

苗木

棵

20

10

木槿

开花

棵

50

未开花

棵

30

苗木

棵

10

11

其他(新植)

 

棵

10

  三、杆线迁改补偿标准

  征地范围内需动迁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地下电缆、军用光缆等设施的补偿。

  (一)工程费用:所有权单位应与规划部门和濉溪镇共同协商后编制预算,根据工程预算与濉溪镇签订补偿协议,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后确定补偿。所有权单位在协议限定的时间内自行迁改完毕。

  (二)杆线迁改费用:因项目需要,需在此次征地范围外立杆、组塔的,由产权单位提供对应迁改的杆线位置,濉溪镇政府应组织相关村落实施工条件并进行补偿。涉及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地下电缆、军用光缆等,按单杆500元/处(拉线参照、地下光缆线)、塔基3000元/座的补偿标准包干。

  四、坟墓迁移

  有主坟1200元/座,在规定时间内迁移的奖励1000元/座。无主坟墓每穴850元。

  五、地面附属物、临时建构物补偿

  工厂、农场、饲养场、矿产等企业及个人的生产性用房等安置补偿参照本方案附件补偿标准执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由征收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六、附属设施建(构)筑物补偿标准表

类别

名  称

单位

补偿单价

备     注

砖

混

结

构

猪牛栏

元/㎡

180×成新率

 

谷  仓

元/㎡

200×成新率

室外谷仓

密集烤烟房

座

20000

 

厕  所

元/㎡

200×成新率

 

杂物间

元/㎡

140×成新率

 

其  它

元/㎡

140×成新率

 

砖

木

结

构

猪牛栏

元/㎡

160×成新率

 

谷  仓

元/㎡

180×成新率

室外谷仓

厕  所

元/㎡

150×成新率

 

杂物间

元/㎡

120×成新率

 

其  它

元/㎡

100×成新率

 

木

结

构

猪牛栏

元/㎡

140×成新率

 

谷  仓

元/㎡

160×成新率

室外谷仓

厕  所

元/㎡

120×成新率

 

杂物间

元/㎡

110×成新率

 

其  它

元/㎡

100×成新率

 

类别

名  称

单位

补偿单价

备     注

土

木

结

构

猪牛栏

元/㎡

120×成新率

 

谷  仓

元/㎡

140×成新率

室外谷仓

厕  所

元/㎡

100×成新率

 

杂物间

元/㎡

100×成新率

 

烤烟房

座

2500

 

其  它

元/㎡

100×成新率

 

  七、室内二次装修及附属物拆迁货币补偿指导价格表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基础

1

毛条石基础

m3

140

窗门

34

塑钢卫生间门(全套)

樘

380

2

干砌乱毛石挡土墙

m3

170

35

普通防盗门(全套)

樘

800

3

浆砌乱毛石挡土墙

m3

210

36

地弹簧玻璃大门(带扇框)

㎡

480

4

铨地圈梁

m3

720

37

镀锌管电焊铁门

㎡

130

墙体

5

乱石垒墙

m3

70

38

铝合金玻璃门、窗

㎡

180

6

夯土墙

m3

90

39

塑钢玻璃门、窗

㎡

180

7

砖砌体

m3

230

40

木质装修玻璃门

㎡

180

8

石墙(条石)

m3

250

41

不锈钢玻璃门

㎡

260

9

胶合(杉木)板隔墙

㎡

100

42

钢化玻璃门

㎡

350

10

石膏(硅酸钙)板隔墙

㎡

120

43

钛金玻璃门

㎡

400

11

生态板隔墙

㎡

150

44

铝合金卷帘门

㎡

170

楼地面

12

水磨石地面

㎡

60

45

木质玻璃窗

㎡

110

13

缸砖、彩砖、瓷砖地面

㎡

60

46

木(铝合金、塑钢)纱门、窗

㎡

60

14

缸砖楼梯贴面

㎡

100

47

门、窗套

㎡

45

15

普通大理石地面

㎡

80

48

铁条窗栅

㎡

55

16

普通大理石楼梯贴面

㎡

120

49

铁条防盗网

㎡

60

17

玻化砖地面60*60cm

㎡

130

50

不锈钢防盗网

㎡

80

18

玻化砖地面80*80cm

㎡

150

内墙面

51

内墙面瓷砖15*15cm 20*30cm

㎡

70

19

玻化砖地面100*100cm

㎡

170

52

内墙面瓷砖30*60cm 40*80cm

㎡

130

20

全抛釉砖地面80*80cm

㎡

180

53

内墙面水泥漆

㎡

22

21

全抛釉砖地面100*100cm

㎡

200

54

内墙面抹石灰

㎡

10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楼地面

22

户外水泥砂浆地面

㎡

30

内墙面

55

内墙面贴墙纸(布)

㎡

18

23

杉木板地面

㎡

110

56

地脚线硬木成品

m

30

24

杂木板地面

㎡

130

57

陶瓷地脚线

m

20

25

金刚板地面

㎡

110

58

装配式塑料地脚线

m

15

26

成品实木地板(含龙骨及基层)

㎡

280

外墙面

59

外墙面水泥砂拉毛

㎡

11

60

外墙面喷漆

㎡

15

27

地    塑

㎡

10

61

外墙面真石漆

㎡

45

28

油漆地面

㎡

15

62

外墙面瓷(锦)砖

㎡

60

窗门

29

镶板木门(含门框)

樘

260

63

外墙面缸砖(仿大理石)

㎡

80

30

半包门(含门框)

樘

300

墙裙

64

胶合板墙裙

㎡

50

31

全包门(含门框、门套)

樘

490

65

大理石墙裙

㎡

130

32

实木装饰门

樘

900

66

实木墙裙

㎡

200

33

塑钢房门(全套)

樘

500

吊顶

67

纤维板吊顶(简易)

㎡

20

吊顶

68

杉木板(胶合板)吊顶

㎡

40

灯饰

98

吊灯、吸顶灯(小)

个

60

69

塑料扣板(宝丽板)吊顶

㎡

60

99

吊灯、吸顶灯(中)

个

200

70

硅酸钙板吊顶

㎡

80

100

吊灯、吸顶灯(大)

个

500

71

铝板集成吊顶

㎡

130

101

吊灯、吸顶灯(豪华)

个

800

72

石膏、木装饰条(细)

m

5

其他

102

不锈钢栏杆、扶手

m

100

73

石膏、木装饰条(宽)

m

8

103

铁栏杆、扶手

m

150

74

窗帘轨道

m

20

104

木质工艺栏杆、扶手

m

700

74

窗帘盒

m

60

105

铁艺栏杆、扶手

m

110

橱柜

74

木工密度板固定柜(含普通门)

㎡

280

106

雨披(含钢架构件等)

㎡

60

75

木工生态板固定柜(含普通门)

㎡

320

107

热水器拆装费

台

200

76

木工实木板固定柜(含普通门)

㎡

360

108

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费

台

350

76

衣柜门(中、高档)

㎡

150

109

空调拆装费(壁挂式)

台

200

78

集成订制柜(中、高档)

㎡

520

110

空调拆装费(柜式)

台

350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橱柜

79

瓷砖嵌入柜

㎡

220

其他

111

抽油烟机拆装费

台

200

80

瓷砖固定柜

㎡

280

112

集成灶拆装费

台

200

81

普通大理石固定柜

㎡

380

113

圈井(80-100cm)

m

120

厨卫

82

简易洗脸盆

㎡

100

114

圈井(100-120cm)

m

150

82

固定(柱)式洗脸盆

㎡

230

115

化粪池(二级)

个

1000

83

坐式马桶

个

480

116

化粪池(三级)

个

3000

84

蹲式马桶(含水箱)

个

200

117

室内水、电管线(含开关、插座、水龙头,属墙内暗线)

㎡

30

85

浴缸(含冷热水带喷头)

组

600

86

固定玻璃镜面

㎡

70

118

室内水、电管线(含开关、插座、水龙头,属墙外明线)

㎡

10

87

不锈钢毛巾架

副

40

88

不锈钢多功能浴巾架

副

100

119

零星果树(幼苗)

株

20

89

瓷砖水池

个

200

120

零星果树(未挂果)

株

40

90

砖砌水泥水池

个

120

121

零星果树(已挂果)

株

150

91

大理石水池

个

200

122

菜地

畦

30

92

不锈钢洗菜池

个

250

附属房x成新率

123

简易搭盖

㎡

80

93

大理石台面

㎡

410

124

彩钢瓦钢结构(无围护)

㎡

110

94

砖砌水泥柴灶(每增一口锅补150元,无贴瓷砖)

口

350

125

彩钢瓦钢结构(有围护)

㎡

150

95

砖砌水泥柴灶(每增一口锅补150元,有贴瓷砖)

口

390

126

木质(土木)结构

㎡

150

吊灯

96

灯带

m

15

127

砖木结构

㎡

180

97

射(筒)灯

个

25

128

砖混结构

㎡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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