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1-01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建政办规〔2024〕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18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建政办规〔2024〕1号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秘书科 时间:2024-01-18 20:3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

“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动全县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2024年一季度主要指标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农业增产增效

1.抓实农业生产。抓好冬春农业生产,将粮食、种业、烟叶、果业等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稳定21.02万亩粮食、16万亩制种、5.1万亩烟叶面积。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加快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伊家乡产业强镇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各项措施均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生猪、蔬菜、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等生产,力争一季度落实春种蔬菜1.3万亩,完成水产品2600吨、食用菌2800万袋、生猪出栏2.6万头,肉蛋奶产量1.2万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抓紧春季造林绿化。抢抓林时,加快推动春季造林绿化,力争一季度完成植树造林5100亩。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松林改造提升,力争一季度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2000亩,消除疫情存量200亩。落实林业产业发展二十条措施,实施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争取一季度林业产值增长4%。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二、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4.持续发力提质增量。支持企业入规纳统,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大工业投资,一季度力争实施千万元重点项目23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5个;实施增资扩产技改项目15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个。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5.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组建工作专班,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要素保障,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力2月25日(正月十六)前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85%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6.注重专项突破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实用型专利,做好做足研发费用归集,提高专精特新入库成功率。继续举办“手拉手”对接活动,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7.推动建筑业发展。落实各级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建筑业企业争取资质升级,增强建筑企业信心,落实企业产业发展“评定分离”等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三、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8.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着重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延续促进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全面兑现落实2023年度第三产业新培育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奖励政策,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9.精准挖掘后备潜力。深挖企业“上规上限”潜力,筛选发展前景较好的商贸企业25家、服务业企业12家,纳入全县“上限上规”后备企业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力争一季度全县培育新增限上商贸企业7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7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

10.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力争一季度货车联网联控在线率80%以上、活跃率70%以上。利用我县国省道4个科技治超点,积极引导货车在我县境内上下高速,力争每月系统形成的超限率、立案率、结案率指标位居全市前列,保障春节期间邮政寄递行业服务不中断。把握上海虹口区、省邮政管理局对口帮扶机遇,依托建宁(闽赣)国际陆港等项目,积极对接大型寄递物流企业,争取在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大件物流等方面开展合作,拓展我县物流行业上下游产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促进消费提速升级

11.激发节假日消费潜力。抓住春节假期等消费节点,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发放节日商贸消费券,持续打响“乐购建宁”促消费品牌,通过银联渠道发放30万元餐饮美食、加油两类商贸消费券,线上线下力争带动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12.做旺文旅市场。开展文旅消费提升年活动,加大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主题营销、节庆活动和优惠供给,积极做好旅游服务保障,串联大捷塔、永宁门、山海廊桥、百姓畅音台等标志性景观,策划举办研学旅游、游乐娱乐、非遗演艺等活动,做热打响“花海跑”等文旅品牌。深化实施“百宿计划”,加快沪明合作研学旅游大本营等项目建设。力争一季度全县接待游客数增长16%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13.支持房地产消费。探索出台二手房购房优惠和三孩家庭购房优惠等政策的可行性。推动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措施落实到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搭建商品房销售推介平台,加大对各类在售商品房项目和优惠政策的宣传,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折扣、团购、消费券等活动,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金融办、税务局、建宁银保监管组

14.促进森林旅游消费。发挥闽江源国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森林资源优势,谋划好春季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跨越山海·乐享森林”森林康养系列促销活动。力争一季度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五、全力抓项目扩投资

1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从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中筛选一批“重中之重、难中之难”项目,实行县领导挂钩帮扶,凝聚部门工作合力,营造全县上下齐抓项目攻坚的良好氛围。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开工条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力争一季度新开工建设总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项目6个以上,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加快推动增发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落地实施。加强施工组织,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力争2月底复工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中,梳理公布一批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机制,动态公布一批推介项目。建立县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健全保障机制,与金融机构共享清单,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林、环评、节能等手续,切实保障一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17.创新投资项目融资机制。用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银行共享项目信息,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支持我县重大项目建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8.加强重大项目谋划。用好用足5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争取一季度储备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沪明合作等六大领域项目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9.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春节期间客商返乡、商会年会等契机,组织访商拜年活动;借助沪明对口合作、新时代山海协作契机,谋划招商项目,采用小分队招商形式,“点对点”精准对接。开展“访商拜年·筑梦建宁”新春慰问、“万事兴龙开门红”新春恳谈会等系列活动,积极对接天马绿色生态食品产业园等外资项目,做好海峡两岸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投资意向项目跟踪服务。力争一季度全县开展3场招商活动(含联谊会、座谈会等)。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20.鼓励外商加快到资。全面落实省、市商务部门外资到资奖励政策,着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走访对接天马、武镇岭等外资企业,力争一季度实际使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

六、着力加强要素保障

21.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延续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

2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召开全县“开门红”“开门稳”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一季度每月至少组织1场产融对接活动,力争有效融资对接率达50%以上,信贷比年初增长3亿元。扎实提升“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能力,持续提升首贷、续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先进制造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重要领域。进一步推动“无还本续贷”产品扩大覆盖面,继续加大“随借随还”类金融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续贷支持。推动林业金融改革,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深度对接政府推出的“林票2.0”,充分激活林票、林业碳票价值。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信息依据市场主体申请共享,联合金融机构创建“白名单”授信名录,简化金融机构放贷流程,发挥信用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建宁银保监管组

23.稳定企业用工需求。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经当地有关部门确认,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月用电量不低于1月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2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其中50人以下奖补3万元、50100人(含50人)奖补5万元、100300人(含100人)奖补8万元、300人以上奖补1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

24.鼓励社会招工引工。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我县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按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800元、普工给予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强化用工服务指导,开展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一季度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8场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25.实施职工关心关爱行动。加大专项资金补助,在第一季度内对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到市辖内和上海对口合作地区基地疗休养的,给予每人每天300元专项资金补助(含省、市、县工会资金),力争第一季度全县组织职工疗休养200人以上,县总工会举办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1期以上。积极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市级试点单位开展一批服务职工项目。广泛开展“两节”送温暖、送文化下基层活动,走访慰问一线职工180人以上,开展送春联、猜灯谜、舞龙灯等系列迎新春活动,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七、统筹优化发展环境

26.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坚持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经济指标、行业、企业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预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做到精准协调推进,力争更多经济指标争先进位,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红”。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办等

27.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深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市场主体住所和歇业注销三项改革,大力提升个体工商户智能化登记实现率,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积极提高年报知晓率,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力争一季度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28.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进民营企业投融资对接,搭建资本、技术和民营企业深度对接平台。继续深化“企业有事找娘家,工信就是娘家人”服务品牌,实现发展诉求专员收集、专线处理,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聚焦“一企一策”提质扩面,突出签订“一企一策”的门槛和导向性,注重选择一批成长性好、财税贡献大的优质企业,及时补充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进入“一企一策”库,增强企业获得感。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金融办

29.助力企业扩大出口。鼓励企业依托出口信保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找新订单、新客户,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健全外贸出口风险防范机制,按照“免申即享”模式,支持企业运用结汇方向汇率避险产品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鼓励龙威、铖盛、和骏、同越等生产型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对企业出口信保、赴外参展给予相关补助。力争一季度全县生产型企业出口1000万元以上。积极争取省、市资金,宣传出口信保政策和稳增长促外贸的政策,做好市场采购新兴业态出口,力争一季度完成外贸出口3.5亿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30.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未雨绸缪、多病共防,抓紧抓实以流感、新冠病毒、诺如病毒感染等为主的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持续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发出预警信息,提出工作建议;完善应急药品储备制度,做好流感、新冠治疗药品的储备。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管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流感疫苗,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减少感染风险。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的环境清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提升公众科学防控意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

31.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启动平价商店,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能源电力供应。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国网建宁供电公司

32.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紧盯矿山、消防、道路交通、燃气、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医院、旅游景点、学校(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3.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加强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宣传,采访报道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建设一线负责人以及项目建设现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推出长图文、短视频等融媒产品,以新文风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全县推动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挖掘企业节假日期间坚守岗位、保障服务民生的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的暖心故事,切实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发展信心,抓好任务分解落实,进一步细化实化配套政策,加大对省、市、县促进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有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解读,及时发布政策操作指南,做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达快享”,指导帮助符合条件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及时兑现相关奖补资金,确保优惠措施迅速直达市场主体,促进一季度全县经济稳定运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宣传政策、督促落实,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增长点,了解企业生产安排、订单等情况,点对点、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企业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抽查,发现虚假情况将取消相应奖补并依法列入失信名单。本措施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上级另有明确执行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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