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1-130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22〕3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建宁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2022年建宁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完善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省、市相关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以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为基础,全面掌握我县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梳理乡村振兴工作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实现乡村建设工作能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为更好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 2022 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村〔2022〕48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建设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完成乡村建设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数据整理、收集及上报,配合省专家团队完成现场实地调研、部门座谈及问卷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加大评价宣传,全力配合,通过乡村建设评价充分掌握我县乡村建设的问题和短板,为下步我县乡村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决策依据,不断提高我县乡村建设水平。
二、 组织领导
(一)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乡村建设评价领导小组(附件1),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各部门、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采集基础数据,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完成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研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指标体系,加强与专家团队对接协调、全力支持调研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职能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推动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落实。
2.领导小组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具体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通过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进一步全面掌握我县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乡村建设水平,为我县科学统筹乡村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3.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以及协调村民和村干部做好问卷调查,采集村景照片等工作,做好调研服务。
三、工作任务
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 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的指标体系共19个分解目标,73个指标进行评价。按照指标体系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提供给专家团队进行分析,配合专家团队现场调研。
(一)乡村建设发展水平目标方面。主要收集农民收入指标、政府财力水平、就业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水平、治理水平、生态环境等19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 2 项。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农房建设方面。主要收集住房现代、风貌特色等11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5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统计局、水利局,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村庄建设方面。主要收集村级公共服务质量、环境宜居等11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3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统计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工信局,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城建设方面。主要收集县城建设密度强度、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生产服务、交通服务、住房服务、市政设施服务、乡镇建设等30项。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发动宣传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村民和村干部参加完成问卷调查,村景照片采集,以及涉及所在乡(镇)的相关指标的填报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和发动工作,积极配合专家团队实地开展调研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6月18日前,县住建局完成制定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6月24日前县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
(二)召开动员部署、培训会和部门座谈会。6月30日前,县政府组织召开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部署和培训会。县住建局部署乡村建设评价内容、分工和时间要求等。省级专家团队对相关部门及乡(镇)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培训,讲解评价指标、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内容和要求,同时下发收集的资料、数据、表格等。省级专家团队与建宁县有关部门及乡(镇)开展座谈,了解县域乡村建设的工作情况,包括主要经验、面临的问题、工作创新、有关资料、指标数据收集要求。
(三)实地调研阶段
1.开展资料收集(2022年7月15日前)
县住建局组织收集县有关部门上报的指标数据,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
2.问卷调查(2022年7月20日前)
①村干部问卷。对3个抽样乡(镇)所有村的村干部通过“村景拍拍”微信小程序填写村干部问卷。
②村民问卷。9个乡(镇)各选2所小学(1所镇区小学、1所村庄小学),每所小学选一个规模40人左右的班级(村庄小学的班级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将省级团队提前打印好的纸质版的《美丽乡村建设,你我共同参与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带回家里,让家人当天按照信上指引扫码填写完成问卷。
3.村景采集(2022年7月20日前)
各乡(镇)指定一名乡(镇)干部,至少选择3个行政村到实地拍摄包括农房、街巷、公共空间等要素在内的照片,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8张,并使用“村景拍拍”微信小程序进行上传。每个乡(镇)所选择的行政村需要能够代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较好、一般、较差)。
4.初步分析与查缺补漏(2022年7月31日前)
省级专家团队对填报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发现不合理数据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详细情况。对不完善材料时进行查缺补漏。
(四)资料整理与报告撰写阶段
1.核实和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数据(2022年8月10日前)
整理分析抽样获得的指标数据,汇总城市指标数据,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2.组织开展照片打分评价(2022年8月10日前)
省级专家团队组织志愿者对采集到的村景照片和县城全景照片进行打分评价。
3.撰写县评价报告初稿(2022年8月15日前)
省级专家团队分析采集数据,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系统评价建宁县的乡村建设成效,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建宁县的乡村建设评价报告初稿。
(五)完善汇总阶段
1.征求意见与成果完善(2022年8月31日前)
对建宁县乡村建设评价报告的初稿征求各方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2.省级报告撰写(2022年9月30日前)
省级专家团队形成福建省乡村建设评价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建设。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信息数据的填报和对接。
(二)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开展数据采集,整理及信息填报,确保数据有效、真实、准确。相关数据表格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县住建局邮箱(jnxyjb002@163.com),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培训指导。聘请省专家团队到我县进行动员和专业的培训指导,掌握评价内容和方法,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评价问题及时对接专家,尽快解决,做好专家座谈记录。
(四)引导群众评价。要把县乡村建设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县域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扩大村民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广泛收集对乡村建设的建议,引导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附件:1.建宁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建宁县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3.调研前材料收集清单
附件1
建宁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伍小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 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郭 英 县统计局局长
郑 文 县财政局局长
祝俊元 县发改局局长
徐 铨 县教育局局长
余云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银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允健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全良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廖天忠 县民政局局长
曾进发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道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艾炳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俊铭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国兴 县水利局局长
魏志平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廖兆堃 濉溪镇镇长
万 冲 溪口镇镇长
黄荣光 里心镇镇长
李浩榕 黄埠乡乡长
张 俊 客坊乡乡长
吕诗强 黄坊乡人大主席
陈俊飞 溪源乡乡长
邱国东 均口镇镇长
陈建红 伊家乡乡长
附件2
建宁县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核心目标 |
分解 目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一、发展水平 |
(一) 农民 收入 水平 |
1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
县所在地级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 |
县统计局 |
2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县统计局 |
||
3 |
人均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万元/人) |
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与县域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县统计局 |
||
4 |
人均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万元/人) |
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与县域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县统计局 |
||
(二) 政府 财力 水平 |
5 |
人均财政收入(万元/人) |
县地方财政收入与县域常住人口数的比值。地方财政收入计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土地出让金收入之和,不包括转移支付收入 |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
|
6 |
人均财政支出(万元/人) |
县地方财政支出(全口径)与县域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
||
(三) 就业 发展 水平 |
7 |
县域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 |
县域常住人口数与县域户籍人口数的比值 |
县统计局 |
|
8 |
县域返乡人口占比(%) |
上一年度返乡人口数占上一年度外出务工人口数的比例。通过手机信令数据分析获得 |
第三方数据 |
||
9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县域城镇调查失业率 |
县人社局 |
||
核心目标 |
分解 目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一、发展水平 |
(四) 产业 发展 水平 |
10 |
一二三产比重 |
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 |
县统计局 |
11 |
人均GDP(万元/人) |
县域GDP与县域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县统计局 |
||
12 |
耕地流转面积占比(%) |
已流转的耕地总面积占县域耕地总面积的比例 |
县自然资源局 |
||
13 |
县域农机合作社数量(个) |
县域农机合作社的数量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
县县域农产品加工业与县域农业总产值的比值 |
县农业农村局 |
||
(五) 治理 水平 |
15 |
村集体收入小于1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 |
村集体收入小于10万元 的行政村数量占县域行政村总数量的比例 |
县农业农村局 |
|
16 |
村民参与村集体活动的积极性 |
通过调查经常参加村集体活动的村民比例,反映村民参与村集体活动的积极性 |
村民问卷调查 |
||
17 |
上一年度行政村村民投工投劳平均人次(人次/村) |
抽样行政村上一年度村民投工投劳总人次与抽样行政村总数量的比值 |
村干部问卷 调查 |
||
(六) 生态 环境 |
18 |
地表水水质优良(I—III类水质)占比(%) |
县域地表水监测断面中达到I—III类水质的断面个数占县域监测断面总个数的比例 |
三明市建宁 生态环境局 |
|
19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上一年度县域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年度有效检测总天数的比例 |
三明市建宁 生态环境局 |
||
核心目标 |
分解 目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二、农房建设 |
(七) 住房 现代 |
20 |
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m2/人) |
县域农村住宅建筑总面积与县域农村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县住建局 县统计局 |
21 |
使用预制板建造的新建农房占比(%) |
上一年度使用预制板建造的新建农房栋数占县域新建农房总栋数的比例 |
县住建局 |
||
22 |
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的占比(%) |
上一年度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的栋数占县域新建农房总栋数的比例 |
县住建局 |
||
23 |
排查出的C级和D级农村危房完成整治的占比 (%) |
排查出的C级和D级农村危房完成整治的占比 (%) |
县住建局 |
||
24 |
有水冲式厕所的农房占比(%) |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农房占农村住宅房屋的比例 |
村民问卷调查 |
||
25 |
有独立厨房的农房占比(%) |
有独立厨房的农房占农村住宅房屋的比例 |
村民问卷调查 |
||
26 |
日常可热水淋浴的农房占比(%) |
可实现日常热水淋浴的农房占农村住宅房屋的比例 |
村民问卷调查 |
||
27 |
农村集中供水入房率(%) |
有集中供水并接入房屋内的农房占农村住宅房屋的比例。供水接入房屋内指水龙头安装在厨房、卫生间等并通水 |
村民问卷调查 |
||
28 |
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
上一年度县域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中水质合格份数占县域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总份数的比例 |
县卫健局 |
||
29 |
使用燃气的农户占比(%) |
使用燃气的农户占农村农户的比例。燃气包括管道燃气和瓶(罐)装液化气等 |
村民问卷调查 |
||
30 |
县域在册乡村建设工匠数量(人) |
县域在册乡村建设工匠人数 |
县住建局 |
||
(八) 风貌 特色 |
31 |
风貌协调度 |
村庄整体风貌、建筑风貌的保护塑造情况。利用村景照片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得 |
第三方数据 |
|
32 |
履行审批手续的新建农房占比(%) |
上一年度县域内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新建农房占全部新建农房的比例 |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核心目标 |
分解 目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三、村庄建设 |
(九) 村级 公共 服务 质量 |
33 |
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 |
县域有普惠性幼儿园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比例 |
县教育局 |
34 |
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 |
县域有卫生室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比例 |
县卫健局 |
||
35 |
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县域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比例。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 |
县民政局 |
||
(十) 环境 宜居 |
36 |
村庄整洁度 |
村庄整洁卫生情况。利用村景照片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得 |
第三方数据 |
|
37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至县、镇处理的自然村占比(%) |
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至县城或乡镇处理的自然村数量占自然村总数量的比例 |
县住建局 |
||
38 |
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 |
县域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数量占自然村总数量的比例 |
各乡镇人民 政府 |
||
39 |
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自然村占比(%) |
县域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自然村数量占自然村总数量的比例 |
县住建局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
||
40 |
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的自然村占比(%) |
调查的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的自然村数量占调查的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数量的比例 |
村干部问卷 调查 |
||
41 |
公厕有专人管护的行政村占比(%) |
调查的公厕有专人管护的行政村数量占调查的有公厕的行政村数量的比例 |
村干部问卷 调查 |
||
42 |
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占比(%) |
调查的家门口道路硬化的农户数占调查农户总数的比例 |
村民问卷调查 |
||
43 |
百人智能手机数(台/百人) |
县域城乡居民拥有智能手机总数与县域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县工信局 县统计局 |
||
核心目标 |
分解 目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四、县城建设 |
(十一) 密度 强度 |
44 |
县城人口密度(人/km²) |
县城建成区内常住人口数与县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 |
县统计局 县自然资源局 |
45 |
县城建地比 |
县城建成区建筑总面积与县城建成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
县自然资源局 |
||
46 |
上一年度县城新建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 |
上一年度县城建成区新建6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总面积占上一年度县城建成区新建住宅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新建按新开工计算 |
县住建局 |
||
47 |
上一年度县城新建的集中硬地面积小于2公顷的广场面积(公顷) |
上一年度县城新建的集中硬地面积小于2公顷的广场总面积(公顷)。新建按新开工计算 |
县城管局 |
||
48 |
县城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度 |
县城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情况。通过县城全景图开展分析评价获得 |
第三方数据 |
||
49 |
县城水域面积变化率(%)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水域面积上年与前年的变化值占前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水域面积的比例。通过遥感影像数据分析获得 |
第三方数据 |
||
(十二) 教育 服务 |
50 |
县城市重点及以上高中数(个) |
县城拥有市重点及以上高中数量 |
县教育局 |
|
51 |
县域开展远程教育的学校占比(%) |
县域内与县域外学校开展远程教育的学(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数量占县域学校总数量的比例 |
县教育局 |
||
52 |
县城高中高级教师及以上的教师占比(%) |
县城高中教师中拥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数量占县城高中教师总数量的比例 |
县教育局 |
||
53 |
县城义务教育学校中农村学生占比(%) |
县城小学和初中中农村学生数量占县城小学和初中学生总数量的比例 |
县教育局 |
||
54 |
在校寄宿的中学生占比(%) |
县域在校寄宿的中学生数量占县域中学生总数量的比例。中学生包括初中生和高中生 |
县教育局 |
||
55 |
上一年度县域考取985、211高校的考生占比(%) |
上一年度县域考取985、211高校的考生数占县域高考考生总数的比例 |
县教育局 |
||
核心目标 |
分解 目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四、县城建设 |
(十三) 医疗 服务 |
56 |
县城二甲及以上医院数(个) |
县城拥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数量 |
县卫健局 |
57 |
开展远程医疗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占比(%) |
县域内与县域外医院开展远程医疗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数量占县域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总数量的比例 |
县卫健局 |
||
58 |
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千人) |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与县域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县卫健局 |
||
(十四) 养老 服务 |
59 |
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量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量的比例 |
县民政局 |
|
(十五) 生产 服务 |
60 |
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个) |
年经营量5万吨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分别统计分布在县域和县城的数量 |
县工信局 |
|
61 |
物流货仓数量(个) |
建筑面积0.5万㎡及以上的物流货仓数量,分别统计分布在县域和县城的数量 |
县交通运输局 |
||
(十六) 交通 服务 |
62 |
县城路网密度(km/km2) |
县城建成区道路长度与县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 |
县自然资源局 县交通运输局 |
|
63 |
县城步行道总密度(km/km2) |
县城建成区步行道总长度与县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步行道要与相邻的机动车或自行车道有物理隔离,或者以地面颜色进行区分 |
县城管局 |
||
64 |
上一年度县城新建红线小于40m的道路占比(%) |
上一年度县城建成区新建红线小于40m的道路长度占县城建成区新建道路总长度的比例。新建按新开工计算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城管局 |
||
(十七) 住房 服务 |
65 |
房价收入比 |
县城每平方米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与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 |
县住建局 县统计局 |
|
66 |
县城购房者中农村居民占比(%) |
上一年度购买者为农村居民的县城商品房销售数量占县城商品房销售总数量的比例 |
县住建局 |
||
67 |
上一年度县城新建建筑中基本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占比(%) |
上一年度县城建成区新建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建筑面积占县城建成区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新建按新开工计算 |
县住建局 |
||
核心目标 |
分解 目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四、县城建设 |
(十八) 市政 设施 服务 |
68 |
县城污水集中收集率(%) |
县城建成区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人口占县城建成区用水总人口的比例,通过集中式和分布式处理设施收集的生活污染物总量与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之比计算 |
县城管局 |
69 |
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 |
县城建成区、建制镇全年污水处理总量占全年污水排放总量的比例 |
县城管局 |
||
70 |
县城、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县城建成区、建制镇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 |
县城管局 |
||
(十九) 乡镇 建设 |
71 |
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 |
有商贸中心的乡镇数量占县域乡镇总数量的比例 |
县工信局 县统计局 |
|
72 |
乡镇农资经营网点覆盖率(%) |
有农资经营网点的乡镇数量占县域乡镇总数量的比例 |
县农业农村局 |
||
73 |
乡镇农房建设管理人员数(人/千人) |
县域乡镇农房建设管理人员总数量与县域乡镇(不含城关镇)常住人口数的比值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附件3
调研前材料收集清单
具体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有关工作报告或经验总结等。
职能部门 |
资料需求 |
县政府 |
202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县统计局 |
2021年县统计公报 |
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
县域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农房风貌管控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乡村建设评价成果应用的工作方案、成效案例等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域发展数字乡村、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农业生产服务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 |
县教育局 |
县域教育资源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 |
县卫健局 |
县域医疗卫生设施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 |
县民政局 |
县域养老设施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 |
县发改局 |
县域相关规划、发展战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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