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1-02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25〕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16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组织领导,推进我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姜炜根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刘帝云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阮辰兴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立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余文涛 县发改局副局长
艾永洪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伟亮 县城管局副局长
黄健豪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何泽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伊鹏 建宁县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黄荣华 濉溪镇副镇长
甘传斌 溪口镇副镇长
白圣卿 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宁分中心副主任
吴光为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余家强 建宁水务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泽鸿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协调项目工作,监督、指导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监管及监督指导工程进度、质量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财务账目的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跟踪工程质量、进度、审查工程预结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指导施工安全等现场事务工作。
濉溪、溪口镇:负责工程建设中本辖区临时征迁和矛盾纠纷调解,保证施工正常有序开展。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申报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款拨付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监督指导工程施工,跟踪工程质量和进度。
县城管局: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指导工作。
县住建局:提供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管网改造施工图纸,供水管网尽量结合老旧小区同步改造。
县交通运输局、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宁分中心:负责指导项目施工过程临时占用国、省、县级道路的审批指导工作。
绥城建设集团:负责工程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复核工程量及验收结算,指导各类记录、报表的规范管理等工作。
福建水投集团建宁水务有限公司:协助本项目建设过程业务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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