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1-02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25〕1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22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建政办〔2025〕11号
来源:建宁县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5-07-22 17: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通过部门协同联动的方式建立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自然资源局。全面统筹整治工作,依托协同联动组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定期梳理不动产登记堵点、难点问题,提请联席会议开展专题研讨,通过“一事一策”会商机制精准破解疑难事项;负责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统一解释与规范执行,动态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动产,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确保登记工作合法、高效、规范。

(二)县住建局。严格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手续不全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材料。办理房屋预售许可、网签合同备案、交易监管等,保障销售环节与登记数据有效衔接。

(三)县税务局。依法开展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工作,强化全流程监管,对欠缴税费行为采取催缴措施。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办理优惠手续。确保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实现“登记+缴税”协同办理。

(四)县法院。高效审理和执行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纠纷案件,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属争议提供司法保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通,推动司法判决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无缝对接。

(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完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政策衔接等工作,形成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工作合力。如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从源头防范不动产登记风险。县财政局,统筹安排整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政策研究、系统建设、数据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协调处理涉及财政资金的补偿、补助等问题,为整治工作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二、协同联动组主要职责

(一)对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针对历史遗留项目、产权纠纷、资料缺失、审批流程不畅等各类问题,组织成员单位共同研讨,剖析问题根源,结合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一项目一策”或“一类问题一方案”的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

(二)针对因涉及多部门审批、政策冲突或历史遗留复杂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登记的项目,开展联合审查工作。各部门依据职责对项目从土地出让、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税费缴纳等全流程进行集中审核,简化办事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程;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共同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具备登记条件。

(三)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成员单位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提出政策调整和完善建议。对基层部门和群众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疑问进行统一解答和指导,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为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三、工作机制

(一)协同联动机制。各联动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作,打破部门壁垒。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共享土地审批、规划许可等信息,县住建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县税务局反馈税费缴纳情况,县法院通报涉及不动产的司法判决、查封等信息。实现多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减少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提高登记效率,同时为全面分析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

(二)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对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定期对问题清单进行调度和督促,对解决进度缓慢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和督办。

(三)联合审查机制。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建立联合审查机制。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问题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解决方案。通过联合审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由协同联动组进行协调和界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在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既要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又要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建宁县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部门协同联动组成员名单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宁县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部门协同

联动组成员名单

 

 长:李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余云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列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县税务局副局长 

叶开英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道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婷婷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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