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0-0200-2025-00076
  • 备注/文号: 建政规〔2025〕18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11
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政规〔2025〕18号
来源:建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5-09-11 17: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建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政改〔2025〕7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委农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工作范围涵盖全县9个乡镇91行政村。

二、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指导试点村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原则下试点开展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针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跨村组、跨乡镇、跨县(市、区)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以及承包方分户和合户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的程序。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六是探索二轮到期延包中如何继续按照确权到户到地的方式延包,如何严格把握“确权确股不确地”。七是探索解决与林权证权属重叠,以及与自然资源部门国土三调、土地已批已供、农户占用耕地建房等数据的衔接问题。八是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机制,包括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更新和日常变更机制。九是探索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的路径等。十是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新增耕地如何承包的具体办法。

(四)加强档案管理。延包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农业农村部门、档案主管部门以及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发包方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三、进度安排

总体试点时间为3年,即2025年开始到2027年底基本完成,试点方式为整县推进方式。

第一步:建立机制。2025年8月底前完成,县、乡建立延包工作领导小组,村级建立延包工作组,确定工作组成员,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和业务技术培训、农户动员等工作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步:摸底核实。2026年2月底前完成,开展土地承包的六项现状调查摸底,全面核查和摸清各承包地块使用现状。通过招标确定技术服务第三方技术公司,为延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步:制定方案。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按照土地承包的六项现状调查摸底结果和核实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或各村民小组单独讨论)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理办法,组织召开会议讨论、修正,并进行不少于15日公示,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步:开展调查。2027年4月底前完成,根据延包方案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开展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和承包地块调查工作,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

第五步:审核公示。2027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结果经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对调查信息表和地块分布图进行不少于 15日的公示,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进行签章确认。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第六步: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按延包方案实施延包,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或按规定进行网签),同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第七步:申请登记。2027年11月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承包户以新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第八步:资料归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县、乡、村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数字化,移交档案馆保存,更新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数据库。对延包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成功做法、经验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整县推进试点任务,接受上级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农业农村、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公安、档案、妇联、信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乡镇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分别成立延包工作小组。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各乡镇试点村具体延包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乡镇实行驻村领导负责制,落实工作人员,维护农村稳定。村级负责组织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三)保障试点经费。将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技术服务、承包合同印制、证书完善、档案数字化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技术性工作通过招标方式,请技术服务单位开展。

(四)加强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坚持封闭运行,不对外宣传报道。完整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其权威解读,确保基层干部群众在工作中不走样、不变形,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信息反馈。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 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