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01-1000-2021-00003 文号建政办〔2021〕4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27
标题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宁县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 工贸企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 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 工贸企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7101-1000-2021-00003
文号 建政办〔2021〕4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27
标题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宁县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 工贸企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 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 工贸企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宁县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 工贸企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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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建宁县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工贸企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建宁县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工贸

  企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工业平稳生产“两不误”,实现2021年一季度全县工业运行良好开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积极宣传贯彻省、市、县保障“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增产增效、稳岗奖补、开拓市场等各项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鼓励增产增效。鼓励企业连续生产,对一季度购电量超过2000万千瓦时的中小企业(不含自备电厂),按企业一季度购电量超过2020年第四季度购电量85%的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硅产业用电问题列入“一事一议”范畴议定,按照 “一业一策”支持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发挥产能,对已进入用电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日期为2021年2月1日—2月28日。供电部门要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力争一季度全县工业用电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国网建宁供电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企业用工稳岗。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要鼓励辖区内工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生产职工队伍,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通过支持连续生产、缩短停减产时间,最大程度减少员工流动。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85%,含85%),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用工人数在50—100人(含50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用工人数在100—300人(含100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用工人数300人(含300人)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用工人数以2021年2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对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26日)留建的规上工业企业、2020-2021年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库在建项目的省外务工人员(根据2021年2、3月工资发放单、社保缴纳等历史凭证),给予每人300元留建节日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支持企业留工稳岗。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常态化招聘活动,多渠道满足春节期间企业用工。2021年一季度为我县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一个月(以缴纳失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以上的,按引进人数给予500元每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支持企业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支出。春节期间,对在建宁务工人员,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级工每人700元、中级工每人1000元、高级工每人1500元、技师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0个课时/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支出。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六、深化专项行动。继续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对春节期间坚持生产企业和在岗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要将降低企业停减产面列入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加强分类指导、结对帮扶,力争3月底全县停减产面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常态化组织开展产品推介、互采互购、展览展销、供需对接等各种“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要加强企业复工情况跟踪、督促和服务,引导企业做好节后生产组织,推动企业迟放假、早复工。力争至2021年2月27日(正月十六)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金融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疫情防控。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和《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下发指挥部方案(第五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三版)、应急预案(第五版)的通知》(建肺炎应指〔2020〕136号)要求,提前储备防护口罩、测温枪、消杀用品等各类防疫物资,强化自我保障能力。要指导各类防护口罩、消杀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提前做好重点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确保一季度生产运行平稳。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安全生产。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值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一季度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措施有效期从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年 3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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