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1-10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26〕7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23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建政办〔2026〕7号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秘书科 时间:2026-03-23 11: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保障我县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共识

  当前动物疫病形势复杂严峻,多种重大疫病持续流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仍存在点状散发风险,病毒变异和跨境传播压力持续加大。同时,人畜共患病如布病、狂犬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对养殖业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制,确保实现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做好规模场、散养户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确保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做好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继续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力争各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在 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 80%以上。同时,统筹开展新城疫、狂犬病、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免疫工作

  (二)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强化畜间布病、牛结核病、动物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加强部门联防联控,落实与疾控机构人畜共患病监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通报监测阳性情况。积极开展牛羊布病无疫小区、净化场建设。

  (三)继续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按照防风险、防反弹的工作思路,突出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疫情监测排查,及早防范和化解疫情风险。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净化场创建。

  (四)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持续跟踪主要动物疫病流行及变化情况。坚持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紧盯重点病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及时掌握病原分布情况,强化监测和流调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关口前移。林业部门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的观察监测;卫健部门要做好高暴露人群的人畜共患疫病监测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疫情信息的沟通,提高疫情预警预报时效。

  三、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质量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养殖业主等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养殖业主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要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本级预算,确保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消毒灭源、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要强化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经费,里心等四个镇全年不少于4万元,黄埠等五个乡全年不少于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开展集中免疫时的误工补贴和防控工作的组织安排等。

  (三)强化应急管理。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动物防疫应急队伍,强化作风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或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现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春秋两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全县春防、秋防工作免疫效果评估。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不力、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消除隐患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彻底并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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