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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7100-1200-2018-00010 | 文号 | 建政文〔2018〕103号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8-13 |
标题 |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建宁县濉溪城关段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濉溪城关段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
索 引 号 | SM07100-1200-2018-00010 | ||
文号 | 建政文〔2018〕103号 |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8-13 | ||
标题 |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建宁县濉溪城关段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濉溪城关段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要求,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确保防洪安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物多样性,县水利局委托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规划原则,对建宁县濉溪城关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进行了规划。
现将本次岸线规划范围公布如下:建宁县濉溪城关段属濉溪镇、溪口镇人民政府管辖,本次规划河段上游起点为杨林溪与濉溪汇合口,下游终点为渡头大桥处,全段由建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规划河道总长为13.6千米。依照目前濉溪建宁县城关段河段宽度及行洪需要,规划河宽为100-150米。其中已建护岸的河段以护岸轴线为规划岸线,其余河段根据“20年一遇”水面线与河岸交接线作为规划岸线,生态保护蓝线由岸线向外预留不少于50米。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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