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1-1200-2019-00031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19〕4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7-15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政办〔2019〕41号
来源: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19-07-15 16: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建宁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建宁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建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政文2018〕124号)精神,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初步制定乡村振兴“一十百千万”的工作目标,力争再通过两年时间,打造一个省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高峰村)、推进十个县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建设百个村容村貌提升点、整治千户农房、拆除30万平方米违章建设、乱搭乱盖等建构筑物。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美丽乡村。按照省委于伟国书记指出的“五个留”(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的要求,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全面覆盖,深化“五清楚”工程,重点推进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裸房整治、公厕新建改造,抓好环境治理、文化遗产保护、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相关工作,同步规整村庄杆线,以“七个好”(村庄规划好、建筑风貌好、环境卫生好、配套设施好、绿化美化好、自然生态好、管理机制好)为目标,建设8个美丽乡村。

(二)抓好人居环境试点示范建设。一是创建“三轴十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品路线。围绕城区至里心镇上黎村、城区至均口镇龙头村、城区至濉溪镇高峰村三条轴线,着力建设特色景观带,并选取沿线圳头村、高峰村等10个基础较好的村庄,重点整治人居环境,创建我县第一批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其中,高峰、上黎、枫元、修竹等4个村为县级精品村。二是打造“一镇一村”集镇所在地(镇区所在村)重点村庄整治示范。启动集镇所在村风貌整治工程,做好集镇供排水、道路、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空中管线、建筑立面、乱搭乱建、违规占道、门面店招、公共空间等整治,达到“集镇特色明显、设施功能配套、景观精致优美、风格统一整洁”的目标,使集镇风貌大幅度提升,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三是塑造向莆铁路和莆梅铁路(在建)沿线“第一印象”示范村。坚持属地负责、上下联动、路地互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抓牢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安全稳定重点,通过“拆、清、绿、改、装、整、亮”等举措,开展我县铁路沿线的武调村修竹村、垅源村等12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和城乡环境,进一步提升初见建宁好印象。

(三)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根据《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村庄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以“三清一改一治一绿”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春季和夏季战役,牢牢抓住端午、中秋等传统佳节和建国70周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是清理村庄全域生产生活垃圾(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发动农户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草垛、杂物、建筑垃圾等,督促农户落实“五净一规范”(厨房净、卧室净、院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规范村庄垃圾堆放点,抓住乡镇主次干道两侧、进出村道路两侧、河岸两侧等重点区域以及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农业生产重点区域,清理现存垃圾,同时参照积极开展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二是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各乡镇协助村庄制定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三是治理农村公共区域的乱象。“拆改结合”治理乱搭乱建,合理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残墙断壁、旱厕、圈舍、鸡棚、料场等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于能够合理利用的棚屋,改造成符合农村特色的农机具置放点,合理解决农村农机具乱停乱放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影响村容村貌的现象。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清除道路沿线电线杆张贴物、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等,加大环境整治的宣传,合理规范宣传标语的张贴。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严禁乱撒乱跑、粪污随地乱排,有条件的村庄统一设置封闭式粪便收集场所,提高无害化处理利用率。四是绿化美化村庄环境。针对农房前后空地,广泛开展“五小庭院经济”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户做好庭院绿化建设和改造,探索种植蔬果、中药药材等既美化绿化环境又提高农民收入的庭院作物,打造出美观又实用的景观,掀起绿色休闲生活的新潮流。积极探索公共绿地认养试点工作,针对村庄内公共绿地区域,进行片区划分,鼓励村民主动承担片区内绿地种植、管护责任,各乡镇认真做好绿地及管护人认定工作。

三、关键举措

(一)坚持规划引领。以我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加强对村庄发展趋势的研究,编制村庄布点布局规划,重点突出解决旧村改造、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村容村貌、裸房整治等方面内容,突出地方特色要求。

(二)实施“一革命五行动”。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农村“四好公路”建设行动等一革命五行动,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使全县各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改造,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立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房建管机制,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农房整治形成镇镇有示范的带动效应,村容村貌显著提升,乡镇镇区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面推行路长制,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农村公路标准化养护,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施“四拆三改两清一整”机制。突出重点难点,找准农村环境差的根源,拆除旱厕、猪栏、牛栏、简易搭盖等附属物,改户厕、改污水、改宅间道路,清菜地绿地、清理空中杆线等公共用地,整治农房,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着力打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人居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3月至6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动员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按照建设标准,做好各村村庄规划、环境提升专项方案及亮点、节点的设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启动,顺利开展猪栏、牛栏、简易搭盖等附属物拆除行动。

(二)全面实施推进阶段(20197月至11月)。按照规划设计,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行动、垃圾治理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农房整治行动、“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行动等“一革命五行动”,扎实开展“三清一改一治一绿”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村民家庭区域和村庄公共区域,全面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做好村内公共区域乱象包括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放乱养的全面治理。同时,以门前“三包”为抓手,集中开展村庄美化工作,制定各项管养机制,开展机制试运行,规范村民行为,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抓住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建国70周年大庆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阶段性集中整治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12月上旬)。根据各村工程建设进度,由县振兴办分别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予以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912月中下旬)。巩固前期建设成果,全面总结建设过程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对辖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农民服从规划管理的自觉性,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感。定期组织群众进行卫生大扫除,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现工作亮点和示范典型。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报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践中涌现出的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加大投入,提升标准。县政府对人居环境精品村(高峰村、枫元村、上黎村、修竹村)给予200万元/村补助;对“三轴十村”、县级补助美丽乡村建设部分村庄给予50万元/村进行基础补助,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每个村给予20万元补助。各乡(镇)要加大配套不低于县级补助建设资金投资力度,提升建设标准。“三轴十村”精品示范村规划设计及前期测绘工作统一由县住建局委托中介机构实施,费用由财政统筹安排。黄坊乡作为全省农房整治示范乡单独奖补200万元,各项省市县下达的补助资金不得重复安排。资金拨付办法按照工程招标完成后予以拨付40%,剩余60%待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再予以下拨。

(四)加强考核,兑现奖惩。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年终评比前三名的村庄再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五)简化招标,试点推进。按照上级关于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拟在全县“三轴十村”中工程招标采取试点推进,对小型涉农工程建设项目可简化程序,探索招标改革,采取业主采购材料、雇工的方式加快进度、节省投资进行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加快改革,创新机制。按照《建宁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意见》(建政办〔201932号)精神,牢牢抓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目的,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度。一是强化宣传做好培训。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座谈会、政策宣讲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利用电视台报道、村务公开栏、网络工作群等媒介,加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精神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强化分类指导和培训,努力提高具体实施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制定折股量化实施方案。根据各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名单》,明确应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额,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界定的成员数,由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小组商议集体股设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持股人为村民委员会)、个人股设置办法(原则按成员数设人口基本股每人1股)、公积公益金和村民福利计提比例、股权管理等折股量化方案。具体量化份额和方式,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在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予以明确。三是推动行政村挂牌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向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并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各村挂牌成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过渡期,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交叉兼任,原则上由村主任担任理事长,监事长由村副主任担任,具体人员由各村股份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附件:1.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一十百千万”任务分解表

2.2019年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3.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1233”试点机制

4.2019年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考评方案

          5.建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成员身份界定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方案


附件1

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一十百千万”任务分解表

乡(镇)

一个省级示范村

“三轴十村”精品示范村

百个村容村貌提升点

千户农房整治

30万平方米拆违

濉溪镇

 

 

 

高峰村

 

 

高峰村、圳头村、长吉村

12

100

3.5

溪口镇

半元村、枫源村

12

100

3.5

里心镇

大南村、上黎村

13

100

3.5

均口镇

隆下村、修竹村

13

100

3.5

黄坊乡

武调村

10

200

3.2

溪源乡

/

10

100

3.2

伊家乡

/

10

100

3.2

黄埠乡

/

10

100

3.2

客坊乡

/

10

100

3.2

备注:村容村貌提升点可以是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等较为集中的点

附件2

2019年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乡(镇)

厕所革命

美丽乡村建设

铁路高速沿线整治

农房整治

中心村

整治集镇街道

干湿垃圾分类试点村

农房整治

示范乡

濉溪镇

/

/

长吉村、水西村

圳头村、斗埕村

高峰村

/

上黎村

黄坊乡

溪口镇

农村公厕1

枧头村

/

枫源村

溪口街

里心镇

乡镇公厕1座,
农村公厕2

宁源村、戴家村

里心村

上黎村

永安街

均口镇

乡镇公厕1座,
农村公厕1

洋坑村

黄岭村、修竹村、龙源村、隆下村、均口村、龙头村

修竹村

莲花街

黄坊乡

乡镇公厕1座,
农村公厕1

将上村

武调村

仍田村

武调新集镇

溪源乡

农村公厕1

大岭村

/

蒋坊村

楚上街

伊家乡

/

/

/

兰溪村

林业站-邮政所

黄埠乡

乡镇公厕1座,
农村公厕1

山下村

/

罗源村

黄埠街

客坊乡

乡镇公厕1座,
农村公厕1

湾坊村

/

水尾村

新街

 

备注:美丽乡村省级补助村庄:大岭村、洋坑村、枧头村、宁源村;市县补助村庄:山下村、湾坊村、将上村、戴家村


附件3

 

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1233”试点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简化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投标和推进项目建设,做到“农民事情农民办”的创新方式,特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1233”试点机制,具体如下:

1”是开好整治工作的一次工作会议。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实施方案必须包括实施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时间等。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发放征求意见表,只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继续开展实施。

2”是成立整治工作两个领导小组。为了做好项目的前期、过程和验收工作,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成立以下两个领导小组:(1)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挂包村乡镇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工作队队长、乡镇财政所负责人、村建站负责人、村书记、主任、理事会成员等,主要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工匠遴选小组和材料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包括村干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等三人以上组成,具体负责比选整治工作农村工匠队伍和工程建设材料询价采购工作。(2)整治项目质量监督小组,乡镇村建站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村干部、村民代表或者理事会成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质量、材料把关,施工工艺、工程计量、投资进度的监督工作。

3”是做实整治工程三项公开工作。一是材料询价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小组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询价确定的材料单价、数量、型号、数量必须实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二是现场工程计量公开。质量监督小组在施工过程中对农村工匠完成的工程量或工时必须实时计量,并定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三是整治项目财务公开。工程项目决算、购置材料、支付工资等都必须公开透明,在村务栏内予以公示。

3”是在整治工作前、中、后阶段采取三方面监督。一是乡镇纪委部门会同相关所站负责人严格对工匠队伍选择和材料询价采购进行监督。原则上整治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应雇用本乡镇或本村符合条件的农村工匠,具体计划列入项目实施方案,可采取点工或者包工形式进行施工,由村民自主报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择优选取施工人员。工程造价400万以内的单项工程建设物资由采购领导小组提出采购方案,报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询价采购,采购方案、采购结果必须在村级公示,接受所有村民监督,确保全过程做到公开。二是做好施工过程资料归档验收等监督工作。针对采取试点的村庄,要及时做好实施方案、会议研究、询价采购、数量清单、计量结果、资金使用、公告公示等全过程的资料归档工作,主动接受审计和各项检查工作。三是整治工作完成后长效管护“回头看”监督工作。摒弃“重建轻管”思想,由乡镇政府牵头在整治完成后一个月内开展“后头看”工作,对项目实施效果予以绩效评价。

 

 

 

 

 

 

 

 

 

 

 

 

 

 

 

 

 

附件4

2019年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考评方案

 

按照《建宁县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范围:各乡(镇)、村。

二、考评内容

1.生活污水有效治理(20分)。村庄内无污水横流,村庄内无黑臭水体。

2.生活垃圾有效处理(30分)。村庄道路两旁、沿河两岸、河道及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零星垃圾;村庄主干道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垃圾收集点无垃圾外溢;无焚烧垃圾;无简易垃圾处理设施。

3.农房整治示带动(15分)。农房整治(含建设)有示范户带动、开展农房整治,形成协调风貌;新建住宅选用省、市、县通用图建设。

4.落实厕所革命(20分)。公厕地面无痰涕、纸屑、烟头、污泥、积水、墙壁、房顶无蛛网;便池、池斗无严重便迹、尿渍,蹲位、挡墙(板)脏、厕内无乱堆放杂物等;无乱涂画、张贴,无明显臭味;公厕周围无污水横流,乱放杂物、乱搭建。

5.村容村貌环境整治(15分)。拆除废弃的空心房、田间附属房、猪圈、鸡圈、牛羊圈和房前屋后各类私搭乱建,采用乡土式干砌、插篱、种植等方式,规整房前屋后地绿地、菜地、台地;房前屋后生产生活用品、用具以及农产品等摆放清楚;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三、考评方式及奖惩办法

考评工作由振兴办牵头,人员从县住建局、效能办、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单位抽调组成。考评采取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督查,半年、年终现场考评和平时明察暗访并摄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计分为平时考评占50%,半年考评占20%,年终考评占30%,每次考评都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直接计入年终考评总分,并以此确定年终乡(镇)考评名次。年终排名前3名的村庄,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建设资金。年度考评排在最后1位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时整改到位。县政府下达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35//年,参照年终各乡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得分百分比下拨。乡(镇)未收取垃圾处理费的,一律取消年终生活垃圾治设补助资金。

 

附件:人居环境整治考评细则(半年及年终)

人居环境整治考评细则(月度)

 

 


建宁县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半年及年终考评表

()

 

 

考评项目

具体要求和评分细则

得分

组织领导(8分)

1、乡镇成立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推进会,得4分。

 

2、成立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理事会成员配置合理,建立村两委、理事会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得4分。

 

群众参与(8分)

村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整治建设范围内农户投工投劳率70%以上的,得8分,50%-70%的,得6分,30%-50%的,得4分,30%以下的,得2分。

 

村庄整治(60分)

1、有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公厕干净卫生,有人管护,管护责任人和管护制度上墙得8分;无卫生公厕不得分,公厕不卫生,管理不到位视情况扣1-3

 

2、废弃房、附属房拆清楚,得8分,中心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处存在影响美观的附属房、废弃房未拆除,1处扣2分,扣完为止。

 

3、农户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杂物摆清楚,得6分;存在杂物摆放杂乱无序的,视情况扣1-3分;

 

4、农户房前屋后、村庄道路等公共部位扫清楚,无脏乱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得6分;家禽家畜未圈养,扣2分;其他脏乱现象,视情况扣1-3分。

 

5、生活垃圾按照干湿分离分清楚,无卫生死角,无陈年垃圾得8分;垃圾乱堆乱倒1处扣2分,扣完为止。

 

6、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污水不横流,无黑臭水体得8分;污水直排河道、溪流,三格化粪池未接入1处扣2分,扣完为止

 

7、裸房粉清楚、房屋立面整清楚,形成整洁协调的整体风貌,得8分;中心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处存在未粉、未修情况,1处扣2分,扣完为止。

 

8、村庄公共部位、农户房前屋后绿化花化、菜地整治较完整、效果好,得4分;中心道路两侧、村庄公共部位等重要节点绿化花化不完整的,视情况扣1-3分。

 

9、清理废弃杆塔、线路,规整“空中蜘蛛网”得4分,整治效果较差视情况扣1-3

 

公共服务提升(6分)

民俗设施、文化设施、村民公共活动空间得到明显改善的,得6分;未全面建成的,视情况扣1-2分。

 

施工质量(6分)

施工质量较好,得3分;施工质量一般,得2分;施工质量较差,得1分。

 

资金使用(6分)

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公示公开,得6分;

 

长效机制(6分)

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后环境和景观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得6分。

 

附加奖励分(5分)

列入全县现场会示范点,得2分;全市示范点,得3分;全省示范点,得5分。

 

 

建宁县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月度考评表

 
 

村:

 

 

 

 
 

考评项目

分值

具体要求和评分细则

得分

 
 

农村“厕所革命”

20

1)地面有痰涕、纸屑、烟头、污泥、积水、墙壁、房顶有蛛网,每处扣1分;
2)便池、池斗有严重便迹、尿渍,蹲位、挡墙(板)脏、厕内乱堆放杂物等,每处扣2分;
3)有乱涂画、张贴,每处扣1分;有明显臭味扣2分;
4)公厕周围污水横流,乱放杂物、乱搭建每处扣2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

30

1)村庄道路两旁、沿河两岸、河道及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有零星垃圾的一处扣1分,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的一处扣2分,村道未保洁的每50米扣2分;
2)村庄主干道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发现垃圾桶破损、不洁的,一处扣1分,垃圾收集点发现垃圾外溢的一处扣1分(;
3)焚烧垃圾发现一处扣0.5分;
4)简易垃圾焖烧炉未拆除,发现一处扣5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

20

1)村庄内无污水横流,发现一处扣2分;
2)村庄内无黑臭水体,发现一处扣2分;

 

 
 

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15

1)农户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2)农房房前屋后无私搭乱建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农房整治行动

15

裸房粉清楚、房屋立面整清楚,形成整洁协调的整体风貌,中心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处存在未粉、未修情况,1处扣2分。

 

 

附件5

 

建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

成员身份界定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乡镇要结合中央、省、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本乡镇实际,建立一批改革示范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成员身份界定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方案如下:

一、示范村范围

1.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轴十村”精品示范村,作为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具体是:濉溪镇的高峰村、圳头村、长吉村,溪口镇的半元村、枫源村,里心镇的大南村、上黎村,均口镇的隆下村、修竹村,黄坊乡的武调村。

2.其它乡镇各选择1-2个村作为示范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7月底前完成)

1.确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界定基准日时点为201963024时。自基准日起,原则上按照“出生不增、死亡不减、迁入不增、迁出不减”的原则进行家庭成员固化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可通过股权继承、转让及其它形式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等权益。

2.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各村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包括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各村要根据《建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委办〔201824号)和《建宁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指导意见》(建政办〔201933号)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的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明确集体成员身份取得方式和身份确认情形,明确操作程序,并通过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施表决。成员身份界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形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最终结果。

3.时间进度安排

630日前,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

71-12日按照村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的确认标准和条件,逐一查对核实、分类登记,形成初步名单。

713-31日完成三榜公示,形成成员身份最终结果。

第一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13-17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由村工作小组查证核实后进行二榜公示;

第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19-23日,对第二榜公示名单仍有异议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经全体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进行三榜公示;

第三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26-730日,第三榜公示的人员名单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最终结果,并将最终确定的成员名单登记造册并报所在的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进一步核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明确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名称、数量及资产金额,形成数量准确、产权明晰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2.制定折股量化和股权管理方案。根据本村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名单》,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采取股份量化的形式,将应量化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额,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界定的成员数,由本村产权制度改革小组商议设置比例。股权设置原则上集体股30%、个人股70%,各村可结合本村实际将个人股细化设置为人口基本股、老人股、机动股等形式。人口基本股按照成员身份界定数量每人1股;老人股按成员界定基准时点年满60周岁的成员每人增加1股,实行每年动态管理,死亡或丧失成员资格的收回老人股;机动股用于因截止成员身份界定基准时点未能明确资格确认的人员,在限定期限内可以明确成员资格的给予每人1股。

3.民主制定合作社章程。折股量化方案、具体量化份额和方式,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以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形式予以明确。

4.颁发股权证。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以家庭户为基本单位,编制《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登记表》。股份量化标准、量化结果、《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应张榜公布7天,股权证印制后,由村集体以户为单位向农户颁发《股权证》,股权证书只体现股份数量,不体现每股金额。

三、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1.推选股东代表。各村可结合实际确定股东代表名额,原则上每20-25户确定1名股东代表建议人选。

2.召开合作社成员会议。召开成员大会,审议通过作社章程,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渡期,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成员代表、分别由村党支部支委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委员成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原则上由村主任担任理事长,村副主任担任监事长,具体人员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全面完成合作社组建。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组建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报告,经批复后,挂牌成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被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4.多种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通过完成公开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发展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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