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1-1200-2021-00050
  • 备注/文号: 建政办函〔2021〕4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23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建政办函〔2021〕43号
来源: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1-11-23 09: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建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闽政办〔2021〕28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建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伍小兰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李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员:祝俊元    县发改局局长

 文    县财政局局长

余云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军    县住建局局长

胡国兴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

黄银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艾炳隆    县卫健局局长

黄允健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局长

 晖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廖兆    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冲    溪口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黄荣光    里心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浩榕    黄埠乡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

 俊    客坊乡人民政府乡长

董黎斌    黄坊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俊飞    溪源乡人民政府乡长

邱国东    均口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陈建红    伊家乡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展工作考核监管,探索以效付费第三方考核机制。

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并督促指导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实施。

卫健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户厕改造,督促三格化粪池尾水及粪渣资源利用、指导管控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尾水排入农地、山地、林地等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发改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批前期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优惠政策,积极配合财政、住建等部门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机制。

财政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预算资金安排,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治理项目纳入预算内投资计划;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协助提供各村地形图及相关规划材料。

水利局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建设,配合发改、财政、住建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机制并逐步推广。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内容。

县城投公司负责项目的前期可研报批、招标、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明确一家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建设、运维一体化。

各乡(镇)要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乡(镇)生态综合管护队、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多方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挂靠在县住建局,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长:李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员:曾薇蔚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贻进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姜德前   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副主任

修炳厚   县卫健局副局长

吴光为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涛   财政局副局长

詹光沛   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辉   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股长

 杉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质量股股长

林熊辉   县城投公司工程部负责人

工作专班主要工作职责:

(一)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提高项目建设整体效率。

(二)积极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难点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协助筹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督导考核和适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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