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1-1200-2022-00006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22〕1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1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建政办〔2022〕10号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秘书科 时间:2022-03-11 09:4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

 

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粮食发展战略,建立“辅之以利、辅之以义”保障机制,提升我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特制定粮食指导性计划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粮食生产计划任务

采取“稳面积,攻单产,提品质”等措施,着力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对标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分品种、分季节落实计划任务,并将粮食生产任务(详见附件)分解到各乡(镇)、行政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2022年计划落实粮食播种面积21.05万亩、总产9.05万吨,其中杂交水稻制种15.5万亩(早制1.75万亩、中制8.95万亩、秋制4.8万亩),优质稻4.45万亩(早稻0.26万亩、中稻2.5万亩、烟后稻及种后稻1.69万亩),旱杂粮1.1万亩(甘薯0.20万亩、玉米0.36万亩、马铃薯0.23万亩、大豆0.29万亩),为我县粮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落实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和玉米、马铃薯保险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技推广、良种选育等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向粮食生产倾斜,用于水稻育秧、机耕机插、机收机烘等关键环节补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重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乡(镇)要尽早开展摸底造册、核实补贴面积、公示补贴资金等工作,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将补贴资金录入省扶贫惠民资金网在线监管系统,接受农民监督,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粮食生产增产增效

继续组织实施稻(种)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五新”技术示范推广,通过项目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片的典型样板和以点带面作用,全面提高粮食单产和种粮效益。

(一)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落实4.45万亩优质稻生产面积,实现全县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中稻主“荃优822”、“野香优航148”、“泰丰优208”、“玉针香”等;烟后稻主“天优华占”(中、低海拔‘翠碧’烟后稻等优质高产组合

(二)推广新技术。按照良种良法相配套、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要求,在粮食产能区示范片中重点推广露天防虫网集中育秧、机插结合侧身深施肥、“植保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割除父本、机收、机烘、秋冬种绿肥(紫云英或油菜)等主推技术,做好不同生育期组合机插对花期的影响试验,开展无人机施肥试验,力争我县稻(种)高产稳产。

(三)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粮食产能区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按水稻需肥特点施足基肥,早施分蘖肥,重施穗粒肥,确保早发、稳长、健壮、大穗、不早衰。通过实施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稻草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监测点网络建设等技术措施,起到减少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耕地地力。

(四)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科学制定防控预案,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指导产能区经营和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土地集中流转片区安装太阳能杀虫灯灭虫,以减少农药使用量,发挥绿色防控作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

(五)推广全程机械化运用。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用好用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粮食生产的先进适用、智能高效、绿色生态的农机具,不断优化农机装备。构建完善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粮食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节本增收的潜力

四、保障水稻种植面积,加快生产功能区建设

引导水稻生产功能区内耕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不得违规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禁止将水稻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保障水稻生产功能区水稻种植面积。

五、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明确用于保障稻谷、薯类、玉米、豆类等粮食种植,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要着力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把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水稻生产功能区集聚,发展绿肥种植,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实施稻田秸秆还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提高耕地产出能力。

六、强化防灾减灾,提升粮食生产抗灾能力

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按照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的要求,突出抓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因地制宜建立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研判全年气象年景和灾害发生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预警要早、反应要快、措施要实、指导到位。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落实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推进科学抗灾。建立完善市县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种子质量监管,做好灾后应急种子等救灾物资的调剂供应,指导农民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七、强化组织保障,营造粮食生产浓厚氛围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粮食安全观,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各级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断提高粮食自给水平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各涉农部门要围绕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重点,及时沟通协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供销社、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及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发改(物价)局、市管局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金融办、保险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水稻(制种)种植抗灾保险服务;融媒体中心要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对惠农扶粮政策和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八、健全考核制度,压实粮食生产责任

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按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指标完成情况负总责,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本年度将粮食播种任务、产量完成情况(含粮食产能区示范片创建面积、主推技术推广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种粮大户补贴)发放情况、水稻(制种)种植保险等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附件

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  

县(区市)

 

(约束性)

 

 

   中:

 

   中:

 稻(早制)

甘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稻(中制)

 稻(秋制)

甘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合计

21.05

9.05

0.06

0.03

2.43

0.8

2.01

0.75

0.42

0.05

18.56

8.22

11.45

5.16

6.49

2.87

0.62

0.22

里心镇

4.85

2.14

 

 

0.22

0.0708

0.18

0.066

0.04

0.0048

4.63

2.075

4.15

1.866

0.4

0.182

0.08

0.028

溪口镇

3.67

1.53

0.06

0.03

0.98

0.3313

0.85

0.316

0.13

0.0153

2.63

1.165

1.41

0.636

1.15

0.507

0.07

0.025

均口镇

2.6

1.14

 

 

0.18

0.0596

0.15

0.056

0.03

0.0036

2.42

1.083

1.2

0.544

1.15

0.512

0.07

0.025

濉溪镇

1.67

0.71

 

 

0.19

0.0608

0.15

0.056

0.04

0.0048

1.48

0.65

0.97

0.439

0.45

0.19

0.06

0.021

黄埠乡

2.03

0.89

 

 

0.08

0.0226

0.05

0.019

0.03

0.0036

1.95

0.87

0.95

0.43

0.92

0.412

0.08

0.028

客坊乡

1.86

0.81

 

 

0.08

0.0226

0.05

0.019

0.03

0.0036

1.78

0.79

0.98

0.455

0.73

0.312

0.07

0.025

黄坊乡

1.61

0.68

 

 

0.47

0.1658

0.43

0.161

0.04

0.0048

1.14

0.509

0.6

0.268

0.49

0.224

0.05

0.018

伊家乡

1.62

0.7

 

 

0.13

0.0416

0.1

0.038

0.03

0.0036

1.49

0.656

0.78

0.345

0.66

0.295

0.05

0.018

溪源乡

1.14

0.45

 

 

0.1

0.0249

0.05

0.019

0.05

0.0059

1.04

0.427

0.41

0.187

0.54

0.208

0.09

0.032

备注: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均为指导性指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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