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1-1200-2022-00006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22〕1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
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粮食发展战略,建立“辅之以利、辅之以义”保障机制,提升我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特制定粮食指导性计划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粮食生产计划任务
采取“稳面积,攻单产,提品质”等措施,着力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对标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分品种、分季节落实计划任务,并将粮食生产任务(详见附件)分解到各乡(镇)、行政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2022年计划落实粮食播种面积21.05万亩、总产9.05万吨,其中杂交水稻制种15.5万亩(早制1.75万亩、中制8.95万亩、秋制4.8万亩),优质稻4.45万亩(早稻0.26万亩、中稻2.5万亩、烟后稻及种后稻1.69万亩),旱杂粮1.1万亩(甘薯0.20万亩、玉米0.36万亩、马铃薯0.23万亩、大豆0.29万亩),为我县粮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落实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和玉米、马铃薯保险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技推广、良种选育等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向粮食生产倾斜,用于水稻育秧、机耕机插、机收机烘等关键环节补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重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乡(镇)要尽早开展摸底造册、核实补贴面积、公示补贴资金等工作,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将补贴资金录入省扶贫惠民资金网在线监管系统,接受农民监督,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粮食生产增产增效
继续组织实施稻(种)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五新”技术示范推广,通过项目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片的典型样板和以点带面作用,全面提高粮食单产和种粮效益。
(一)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落实4.45万亩优质稻生产面积,实现全县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中稻主推“荃优822”、“野香优航148”、“泰丰优208”、“玉针香”等;烟后稻主推“天优华占”(中、低海拔‘翠碧’烟后稻)等优质高产组合。
(二)推广新技术。按照良种良法相配套、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要求,在粮食产能区示范片中重点推广露天防虫网集中育秧、机插结合侧身深施肥、“植保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割除父本、机收、机烘、秋冬种绿肥(紫云英或油菜)等主推技术,做好不同生育期组合机插对花期的影响试验,开展无人机施肥试验,力争我县稻(种)高产稳产。
(三)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粮食产能区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按水稻需肥特点施足基肥,早施分蘖肥,重施穗粒肥,确保早发、稳长、健壮、大穗、不早衰。通过实施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稻草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监测点网络建设等技术措施,起到减少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耕地地力。
(四)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科学制定防控预案,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指导产能区经营和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土地集中流转片区安装太阳能杀虫灯灭虫,以减少农药使用量,发挥绿色防控作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
(五)推广全程机械化运用。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用好用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粮食生产的先进适用、智能高效、绿色生态的农机具,不断优化农机装备。构建完善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粮食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节本增收的潜力。
四、保障水稻种植面积,加快生产功能区建设
引导水稻生产功能区内耕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不得违规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禁止将水稻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保障水稻生产功能区水稻种植面积。
五、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明确用于保障稻谷、薯类、玉米、豆类等粮食种植,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要着力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把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水稻生产功能区集聚,发展绿肥种植,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实施稻田秸秆还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提高耕地产出能力。
六、强化防灾减灾,提升粮食生产抗灾能力
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按照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的要求,突出抓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因地制宜建立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研判全年气象年景和灾害发生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预警要早、反应要快、措施要实、指导到位。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落实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推进科学抗灾。建立完善市县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种子质量监管,做好灾后应急种子等救灾物资的调剂供应,指导农民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七、强化组织保障,营造粮食生产浓厚氛围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粮食安全观,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各级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断提高粮食自给水平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各涉农部门要围绕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重点,及时沟通协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供销社、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及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发改(物价)局、市管局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金融办、保险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水稻(制种)种植抗灾保险服务;融媒体中心要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对惠农扶粮政策和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八、健全考核制度,压实粮食生产责任
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指标完成情况负总责,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本年度将粮食播种任务、产量完成情况(含粮食产能区示范片创建面积、主推技术推广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种粮大户补贴)发放情况、水稻(制种)种植保险等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附件
|
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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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亩、万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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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 |
全 年 (约束性) |
春 粮 |
夏 粮 |
其 中: |
秋 粮 |
其 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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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稻(早制) |
甘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
中 稻(中制) |
晚 稻(秋制) |
甘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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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
|
合计 |
21.05 |
9.05 |
0.06 |
0.03 |
2.43 |
0.8 |
2.01 |
0.75 |
0.42 |
0.05 |
18.56 |
8.22 |
11.45 |
5.16 |
6.49 |
2.87 |
0.62 |
0.22 |
|
里心镇 |
4.85 |
2.14 |
|
|
0.22 |
0.0708 |
0.18 |
0.066 |
0.04 |
0.0048 |
4.63 |
2.075 |
4.15 |
1.866 |
0.4 |
0.182 |
0.08 |
0.028 |
|
溪口镇 |
3.67 |
1.53 |
0.06 |
0.03 |
0.98 |
0.3313 |
0.85 |
0.316 |
0.13 |
0.0153 |
2.63 |
1.165 |
1.41 |
0.636 |
1.15 |
0.507 |
0.07 |
0.025 |
|
均口镇 |
2.6 |
1.14 |
|
|
0.18 |
0.0596 |
0.15 |
0.056 |
0.03 |
0.0036 |
2.42 |
1.083 |
1.2 |
0.544 |
1.15 |
0.512 |
0.07 |
0.025 |
|
濉溪镇 |
1.67 |
0.71 |
|
|
0.19 |
0.0608 |
0.15 |
0.056 |
0.04 |
0.0048 |
1.48 |
0.65 |
0.97 |
0.439 |
0.45 |
0.19 |
0.06 |
0.021 |
|
黄埠乡 |
2.03 |
0.89 |
|
|
0.08 |
0.0226 |
0.05 |
0.019 |
0.03 |
0.0036 |
1.95 |
0.87 |
0.95 |
0.43 |
0.92 |
0.412 |
0.08 |
0.028 |
|
客坊乡 |
1.86 |
0.81 |
|
|
0.08 |
0.0226 |
0.05 |
0.019 |
0.03 |
0.0036 |
1.78 |
0.79 |
0.98 |
0.455 |
0.73 |
0.312 |
0.07 |
0.025 |
|
黄坊乡 |
1.61 |
0.68 |
|
|
0.47 |
0.1658 |
0.43 |
0.161 |
0.04 |
0.0048 |
1.14 |
0.509 |
0.6 |
0.268 |
0.49 |
0.224 |
0.05 |
0.018 |
|
伊家乡 |
1.62 |
0.7 |
|
|
0.13 |
0.0416 |
0.1 |
0.038 |
0.03 |
0.0036 |
1.49 |
0.656 |
0.78 |
0.345 |
0.66 |
0.295 |
0.05 |
0.018 |
|
溪源乡 |
1.14 |
0.45 |
|
|
0.1 |
0.0249 |
0.05 |
0.019 |
0.05 |
0.0059 |
1.04 |
0.427 |
0.41 |
0.187 |
0.54 |
0.208 |
0.09 |
0.032 |
|
备注: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均为指导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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