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0-0300-2024-00053
- 备注/文号: 建政文〔2024〕7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1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建宁县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建城管〔2024〕15号)已收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推动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建城〔2024〕82号)及省、市关于做好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相关工作等文件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宁县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二、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方案既定的目标任务、工程内容和保障措施等,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不得擅自调整、改变项目建设内容。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等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工程监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规范项目管理。
四、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五、要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资金支持项目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建成项目运行维护等。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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