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0-0300-2025-00056
- 备注/文号: 建政文〔2025〕5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9
濉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请示》(濉政文〔2025〕35号)收悉,鉴于《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专家评审等程序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
在下一阶段的规划实施中,你镇应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实施,同时应配合相关规划管理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管工作,使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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