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0-0300-2025-00059
- 备注/文号: 建政文〔2025〕5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04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环保责任
(一)突出宣教作用,构建全民共治良好格局。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上半年制作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信息20余篇。一是5月22日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万物共生,和美永续”的国际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现场答疑交流、课间展览和课堂学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儿童普及宣传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激发了更多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热情和动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6月5日,组织多部门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介绍水、大气、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及“无废城市”创建、绿色低碳理念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为100余人次提供了环保咨询。同时,结合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线上报道,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鼓励市民成为美丽中国行动者。三是6月25日组织开展了主题为“碳路先锋、绿动未来”的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呼吁企业和市民一起关注气候变化影响,树牢企业降碳主体责任。
(二)探索共管机制,确保环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紧紧围绕《市对县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盯目标、实干攻坚,明确时间、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健全分析、督导、协调三项机制。二是在水环境治理领域,组织建宁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检察院加强执法司法联动机制,聚焦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截至5月底已开展联合巡查18次,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水环境安全,提升了流域治理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每月一会商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上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予以解决。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生态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细则,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关键参考依据。二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个性问题涉及建宁一件信访件,已验收销号。三是下发《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宁县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建政办发明电〔2025〕5号),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分工,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驱动双轮并进,加快绿色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交通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积极发展风电产业,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截至5月底,建宁县甘家隘风电场总装机容量达到了6万千瓦,累计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14726千瓦。正在大力推进建宁(闽赣)国际陆港项目建设,总投资21亿元,是一个涵盖公铁联运物流园、综合客运枢纽中心、物流交易集散商贸中心,兼备中欧班列运输、旅游集散、智慧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等功能的新兴项目。二是推进园区绿色发展,加强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推进建宁经济开发区创建绿色工业园区。通过开展绿色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企业天然气、污水零直排、屋顶光伏发电等方式,建宁经济开发区实现园区污染物排放和能耗大幅下降,园区内企业参与碳减排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二、坚持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一)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在建项目、污染源排放单位等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工作,2025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二是持续推动全县加油站企业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截至五月底,已有15家加油站完成了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二)强化扬尘污染管控,提升城市清洁降尘水平。组织执法队员走进渣土企业宣传《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上路联合执法,督促在建市政工程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并向店面装修户宣传该条例。截至五月底,已下达执法提示书15份,约谈施工企业1家,上路巡查100余次,督促清洗保洁路面5次。
(三)完成锅炉改造升级,推进超低排放项目落地。铙山科技40T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于2024年底通过验收工作并稳定运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三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实现大幅度减少。
三、坚持水环境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一)构建“监管+利用”防治体系,筑牢农业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加强鳗鱼养殖污染监管,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鳗鱼养殖污染整治,县乡联动加强对鳗鱼养殖企业生产“三项”记录、相关台账、养殖密度、尾水排放情况等监管,开展源头质量管控,组织技术培训,健全长效机制。全县12家鳗鱼养殖企业,其中9家在养,技术人员下乡指导9次,全部完成总磷和pH值测控设备安装并联网,尾水实现达标排放。二是持续推进粪肥还田试验发挥示范效应,县农业农村局与省农科院合作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原位田间试验项目3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示范点2个,申报实用新型专利1项、科技论文2篇。通过田间试验和典型示范,创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模式,促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再提升。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一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5年以来,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经排查发现,部分水源地存在标识牌、警示牌老旧破损,周边区域有杂草、垃圾堆积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根据《2025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涉及我县17个乡镇级水源地、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源地,已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一月一测;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已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每半年进行一次采样监测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升收集处理效能。一是全力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现已完成设计、图审及预算工作,正在开展预算审核工作。二是有序完善乡镇污水管网配套,黄埠乡集镇生活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已于5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实现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升级改造,2025年度污水管网建设2公里任务已完成1.02公里。通过双管齐下,县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四、坚持土壤环境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一)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一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建设2个农膜回收示范展示基地,建立“回收总站-回收分站-回收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二是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流程、落实资金,确保回收工作有序开展。2025年,计划投入15万元回收处理20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已建成8个农膜专业化回收站点,2025年农膜投放量382.4吨,截至五月底,农膜回收量为118.24吨,全县农膜回收率30.9%。三是制作发放宣传材料1529本,举办技术推广咨询与培训7场(次)。
(二)严格落实“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修复。根据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019年以来建宁县共有26个地块性质由农用地、仓储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上需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五月底,26个地块土壤补充调查已全部完成。
五、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锤炼执法队伍专业素养。通过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结合案例分析、案卷评审、模拟执法等形式,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及执法规范。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无人机操作、便携式监测设备使用等技能培训,推动“人防+技防”融合应用。
(二)升级执法监测装备体系。持续加强现场监测设备与执法装备的配置优化。新增便携式溶解氧检测仪、便携式pH检测仪等设备,实现对溶解氧(DO)、酸碱度(pH)等关键污染因子的现场快速精准测定。更新采样仪与执法记录仪,规范现场取证流程,同步推进执法车辆、防护装备的标准化配置,为复杂环境下的执法行动提供硬件保障。
(三)严抓环境违法整治行动。日常执法结合“双随机”“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的同时重点开展“饮用水源重整治”“生猪散养整治”等多项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在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排放单位及个人等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工作。今年来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余家次,化解环境信访投诉16件,安全隐患排查覆盖尾矿库、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
(四)持续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建立健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筑牢环境应急管理防线。聚焦高污染行业、危险废物、尾矿库等高风险领域及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断面等敏感区域,强化监测预警与环境违法行为动态监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安全职责;通过源头防控与闭环管理,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部门和企业应急响应能力,有效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全面防范环境风险。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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