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0-0100-2025-00034
  • 备注/文号: 建政文〔2025〕3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5
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宝任职的通知
建政文〔2025〕30号
来源:建宁政府办 时间:2025-04-25 17:35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宝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一年,挂职期满自然免职。挂职时间自2025年3月起计。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