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1-2500-2018-00082
  • 备注/文号: 建政办〔2018〕6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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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 基础教育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建政办〔2018〕64号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8-05-15 17: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建宁县基础教育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建宁县基础教育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建宁县委、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补短板提质量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委发〔2017〕7号),进一步补齐教育短板,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我县教育事业,根据《三明市基础教育工作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明政办〔2017〕119号)文件精神,参照三明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直属中小学教学质量专项考评办法(试行)》(明教人〔2017〕304号)、《关于印发三明市直属名师名校长考评办法的通知》(明教人〔2017〕307号)、《关于印发三明市直属高中学校培优补差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教人〔2017〕305号)、《关于印发三明市直属中小学班主任考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教人〔2017〕306号)等文件,现制定建宁县基础教育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如下:

  一、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考评

  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用于学校基础质量监测与教师绩效管理。由县教育局制定教学质量考评办法,各校根据各项资金总量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行差别化发放。

  1.教学质量考评。设立高中、初中、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奖,主要考评:普通高考拨尖学生培养、各批次上线率情况;职业高中各批次上线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情况;中考优秀率、及格率、整体均衡表现情况;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优秀率、及格率、整体均衡表现情况。(考评奖励办法见附件1)

  2.校(园)长考评。设立校(园)长考评奖,主要考评校长(含民办)在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履职情况,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考评奖励办法按照县教育局学校年度岗位责任目标考评方案,见附件2)。

  3.名师名校长考评。对获得省级学科带头人、名校长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名校长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得县级名师、名校长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4.教师已评未聘补充工资。为解决教师长期已评未聘人员待遇,对两个聘期(六年)已评未聘任且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按照相应岗位职务工资发放。本轮按未聘人员总数的30%,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2017年竞聘结果按照分配名额择优补聘,按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岗位最底档工资发放,不计算聘期,由各校按分配名额确定名单后报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批。另外,对于本轮聘任中因学校人数减少和政策原因从11档降为12档的按11档工资补足。(分配名额见附件3)

  5.培优补差考评。建宁一中按高三每班2万元,高一、二每班1万元给予补助,各初中校初三毕业班按每班0.5万元给予补助,用于发放周末、节假日培优补差课时费及早晚自习津贴,各校按照正向激励原则和本校实际情况,在以不超过市属学校标准的前提下(市级标准为:节假日下班辅导每节课60元,晚自习每晚40元),制定考评细则和发放标准,根据辅导教师工作量和贡献大小进行差别化发放,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或学校)自行统筹解决。

  二、班主任工作考评

  以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成效为依据,县教育局制定班主任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评,小学(含特校)、初中、高中(含职高)按每班每月200至400元核算,20人以下减半核算,三个以上班级年段长参照班主任核算,一年按10个月计算(普通高中按11个月计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实际班级数按以下标准核拨,幼儿园参照小学标准由学校自筹解决。(考评办法见附件4)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基础教育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阴晓萍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孙元玲同志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审计、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丁升同志兼任。

  2.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应将以上考评奖励资金统筹解决。

  3.发放办法。班主任考评奖励按每学期发放,其他考评项目按学年度发放,具体奖励金额由县教育局按实计算后,经县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县财政局核拨。

  4.实施时间。本方案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建宁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绩效考评办法

  2.建宁县学校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方案

  3.2017-2020学年职称已评未聘人员补聘分配名额

  4.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附件1

  建宁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绩效考评办法

  一、普通高中绩效考评办法

  1.教学成果奖。(1)考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每录取一名,奖励学校100000元,考生100000元;考生被“985”院校每录取一名,奖励学校10000元;考生被“211”院校每录取一名,奖励学校3000元;(2)本一批:上线100人(含100人)以上,每上线一名奖励2000元;上线不足100人,不予奖励;(3)本二批:上线420人(含420人)以上,每上线一名奖励1000元;上线不足420人,不予奖励。(注:不重复计算,就较高的一项)

  2.竞赛奖。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五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一、二、 三等奖按每项10000元、5000元、3000元给予学校奖励;省一、二、 三等奖按每生5000元、3000元、2000元给予学校奖励。学校组队(集体)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比赛,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学校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省一、二、 三等奖,分别给予学校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具体竞赛项目由县教育局确定)

  二、职业高中绩效考评办法

  1.参加高考人数100人以上,本科上线人数达实际报考人数10%,奖励15000元;每增加一名,另奖励1000元;不足100人参加高考,按本科上线实际人数奖励,每人奖励1000元。达不到10%,不予奖励。

  2.专科以上上线人数达实际报考人数80%,奖励15000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500元。达不到80%,不予奖励。

  3.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省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市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4.完成招生数占全县当前初中毕业学生数的15%,奖励15000元,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500元。达不到15%,不予奖励。

  三、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项目、标准

  1.单科及格率:奖励中考各学科前三名,共10科:(1)语、数、英三科单科及格率列全县第一、二、三名,按班级数分别奖励每科每班600元、500元、400元;(2)物理、化学二科单科及格率列全县第一、二、三名,按班级数分别奖励每科每班400元、300元、200元;(3)其余七科单科及格率列全县第一、二、三名,按班级数分别奖励每科每班300元、200元、150元;(4)班级人数不足20人的减半奖励。

  2.全科及格率:奖励中考全科及格率前三名学校。全科及格率列全县第一、二、三名,按班级数分别奖励每班5000元、3000元、2000元。班级人数不足20人的减半奖励。

  3.提高奖:全科及格率比前一年每前进一名,奖励3000元。

  4.向本县高中输送生源奖:

  (1)向建宁一中输送中考前30名优秀生源,按以下标准奖励输送学校:全县1至10名,每生1000元奖励;全县11至30名,按每生500元奖励。

  (2)被建宁一中录取学生,排名在前300名的,每录取1名学生奖励学校200元;排名在后300名的,每录取1名学生奖励学校100元。

  (3)学生就读本县职业中学,按每生100元奖励输送学校。

  (二)计算方法

  1.具体数据以市教育局公布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会考成绩及市教科所提供的计算排名数据为准,按学校为单位进行统计。

  2.关于学生数的核算:以学年初学校基层报表的数据为准,原则上九年级毕业生第二学期不予转学。转学、休学的,以局、校审批的申请表和电子学籍为依据,没有办理转学审批手续的本县域内毕业生成绩回原所在学校计算,减少的学生数所有学科按零分计算。

  四、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绩效考评办法

  1.单科合格率考评:按班级全县排名,奖励第一名1000元,排名每降低一名减少50元。

  2.单科优秀率考评:各学科按班级全县排名,奖励第一名1000元,排名每降低一名减少50元。

  3.全科合格率考评:各学科按班级全县排名,奖励第一名2000元,排名每降低一名减少100元。

  4.进步奖:以学校为单位,小学六年级毕业会考成绩同上一学年五年级对比。

  ⑴全科合格率:每进步一个名次奖2000元。

  ⑵全科优秀率:每进步一个名次奖2000元。

  5.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考评:在省、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优秀率和及格率平均值居全县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学校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

  6.其它说明:

  ⑴小学检测学科有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其它省颁课程学科综合卷)。1-4项指小学六年级毕业会考,第5项指省市抽考的年级。

  单科合格率=单科合格人数÷参评人数×100%。

  单科优秀率=单科优秀人数÷参评人数×100%。

  全科合格率=检测学科均合格人数÷参评人数×100%。

  ⑵以上奖项,班级人数不足20人的减半奖励。

  ⑶奖励班级数不超班级总数的40%(进一法),且不超16个班级。出现排名并列时,按学生数多的班级或学校为先。

  ⑷以奖金总额按比例分配,其中单科合格率占25%,单科优秀率占25%,全科合格率占12.5%,进步奖占37.5%。若单项奖金额累计未达到或超过所占奖金总额的百分比,则按比例增加或减少该项奖金额。前三项奖核算后若有结余的奖金可调剂给进步奖用,两种进步奖可内部调剂互补。

  ⑸以上奖金分项核算,按校汇总,各校应制订具体分配发放实施细则。

  五、县教师进修学校相关学科教研员考评奖励办法。

  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承担学科教研任务,本学科中考和小学质量抽检排名在全市前六名的给予奖励,一至三名奖励相应学科教研员3000元,四至六名奖励2000元。

  六、考评对象

  1.以上奖项统一计算到学校,由学校按任教学科教师贡献大小差别化发放。

  2.各校应制订涉及到学校全体一线教师的考评办法,分别针对毕业班、非毕业班以及非统考考试科目,不足经费由各校在教师现有绩效工资总额的30%以内统筹安排。

  3.校长考评,按各自学校获奖教师奖励的平均值领取,有兼任学科教学的,不重复领取,就较高的一项。

  附件2

  建宁县学校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方案

  为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对教育工作的部署,落实“补短板、提质量”的要求,推进各学校教育公平普惠,教育保障增强,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改革创新,教育治理落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现将新修订的教育工作年度考评指标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要求,逐一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指标说明

  1.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侧重于执行教育方针、依法治校、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教育工作年度考评按原始分100分量化;工作特色奖励分另外计入总分,最高不超过3分。

  3.考核以学年为单位时间进行;

  4.实行“一票否决”制。被“一票否决”的学校取消参评当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资格,校长、支部书记不得领取奖金。

  二、考评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成立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的各项工作。

  2.各校、园要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扎实开展教育补短板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完成。每学年末,各校、园要按照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要求,认真回顾一学年来的教育工作主要业绩,突出亮点和特色,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同时对照考评指标,逐项自评打分,并作出自评说明。总结材料和自评表于6月底前报送县教育局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文稿至邮箱:jnjyjbgs@163.com。

  三、考评奖励办法

  1.县教育局在各校自评基础上,组织考评组、进修学校教研员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评分,评分最后结果由县教育局局务会研究确定并公示。

  2.考评奖项分配: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

  (2)初中: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

  (3)小学: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

  (4)幼儿园(含民办)、特殊学校: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

  3.获得一、二等奖的学校颁发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牌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校校(园)长,分别按照班主任津贴的1.5倍、1.2倍、1倍给予奖励,所在学校专职支部书记按校长的50%标准奖励。获一等奖的校长、支部书记优先给予评先评优(按人数比例)。

  四、“一票否决”项目

  学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发放校(园)长、书记奖励金。

  1.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学年学额巩固率初中、高中低于97%,小学低于99%的;

  3.学校教师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并被刑事处理的。

  附:学校教育工作年度实绩考评表

附件2附表

学校教育工作年度实绩考评表

呈报单位:                                                                呈报时间:年  月  日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党建工作    (8分)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从严管党治党。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理论、业务学习辅导,每季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或布置安排党建工作至少一次。

2

     

党委办

深化提升学校“168”党建机制

深化提升学校“168”党建机制,在推进“四项服务”中创特色,形成“一总支一特色,一支部一亮点”党建工作新格局。积极组织理论骨干开展党建研究,及时完成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课题调研任务。

2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党建述职评议,完成“党员e家”服务平台学习与考试,确保完成率达100%、每月及时上报党建信息1条,及时完成党委安排的党建工作。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2

     

关心下一代工作

落实党建带“关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

     

关工委

德育工作    (8分)

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利用各个时间节点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教育,开展三爱三节教育情况,有计划、有总结、有过程性材料。

2

     

思政股

加强学校家庭教育

根据县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常态化的开展家庭教育,完成《意见》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2

     

落实学生成长“三项工程”

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工程、学生汉字书写工程、学生阅读工程,厦门悦讯“一起悦读”测试平台活动开展情况。

2

     

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校园文化氛围布置、学校精细化管理情况。深入开展“文明学校”建设。

2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纪检监察    (6分)

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教育有计划,有制度,有责任制分解,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查看会议记录)。

2

     

纪委

强化责任落实

认真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教师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学校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教育、未发生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2

     

实行民主集中制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查看相关制度、会议记录)。

1

     

民主生活会

党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开好双重生活会。

1

     

队伍建设   (6分)

强化师德建设

有年度师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按要求进行考核。教师熟知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尊重学生人格。每位教师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杜绝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家教,没有出现违反师德情况,没有出现师德方面上访信访。

2

     

人事股

加强教师管理

教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强,绝大部分教师认可,没有出现因绩效发放产生矛盾上访信访,教师工作积极性高。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经常开展有益的活动。

2

     

扎实教师培训

制定教师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支持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积极主动完成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安排的校长和教师等培训,参训率达100%;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校本和网络平台培训,平均每位教师每学年参加培训不少于90学时。教师培训档案齐全。

1

     

完善教师档案管理

落实《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教师个人学历更改、年度考核、培训、入党、奖惩、工资、干部任免、调动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填写规范,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教育局档案室归档) ,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按时上交平时有关日常材料。

1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财务管理      (7分)

收费工作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1分);各项材料及时上报并符合质量要求(1分)。

2

     

计财股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学校帐目及现金管理工作

三公经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有无违规发放津补贴(1分);财务帐是否符合要求,现金票据管理规范,收支情况及时公示(1分);学校有无负债,私设小金库(1分)。

3

     

学生资助及资金拨付工作

学生资助精准,资助系统及时更新,佐证材料完整,不虚报冒领资助金(1分);及时足额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费用等,及时支付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和上级相关补助资金(0.5分);并及时做好食堂财务帐和公示工作(0.5分)。

2

     

项目工作     (7分)             

校安工程软件管理

学校校安软件有指定人员负责,并及时更新,做到常态化(0.5分);校舍档案资料收集完整并及时上报(0.5分)。

1

     

计财股

校舍及附属工程维修

校舍及附属工程维修有否制定长效机制方案(包括年度安排、资金筹措等)(1分);当年校舍维修及附属工程实施情况,是否及时审批,需招投标的是否招投标,确保校舍安全可靠,围墙等附属无隐患,校舍屋面无渗漏、内外墙面保持完好、崭新(1分)。

2

     

项目实施情况

下达的公办幼儿园、全面改薄、校安工程、长效机制等项目实施符合进度、质量要求(1分);项目材料收集完整,公开公示及标志牌(1分)。

2

     

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各类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1分);资金流向清晰、拨付材料完整,没有负债现象(1分)。

2

     

教学工作(20分)

小学和幼儿教育

幼儿园管理

认真学习教育部新修订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保教质量明显提高。以示范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家长的早教咨询指导服务工作;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入实施对口帮扶和片区联动机制。着力打造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示范点。

3

     

初教股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教学工作(20分)

小学和幼儿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

①课程设置、作息时间、考试评价、教学用书管理、招生行为和教育收费等规范;②落实减负工作,科学设计作业,规范学生课内外作业时间,不得向学生推荐省教辅征订平台以外的其它辅导练习丛书;③学校工作有计划、落实、总结,有过程性材料,文书档案管理科学规范。④扎实开展“梦想课程”,做到与学科有效融合。

5

       

学额巩固

所属服务片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学籍管理规范,没有不足年龄学生提前入学现象,学生学籍数、实际数、报表数三统一。

2

     

教学质量

主要依据《建宁县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试行)》(建教〔2016〕38号)文件精神量分;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活动。

10

     

普高及初中教育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

① 开齐开足国家课程,②运用金太阳导学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③健全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④开展校本研究。

2

     

中教股

学额巩固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能达到年初教育教学目标责任书所下达的学额巩固。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

     

规范办学行为

①课程设置、作息时间、考试评价、教学用书管理、招生行为和教育收费等全面规范;②落实减负工作;③学校有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月、周(含周清)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④重视学籍与文书档案管理 。

5

     

教学质量

按照学年初《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中学质量评价方案》酌情量分。

10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教学工作(20分)

职业教育

重视专业建设,强化资源统筹。

职业学校能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专业建设有新变化,总体结构更加合理。

2

     

职成股

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

学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省厅《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工作,有落实方案,重点整治的六个方面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才培养模式有创新,有新增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或校企合作数,能完成当年招生任务,学生高质量就业。

4

     

积极参与活动,突出特色亮点。

能积极参加各级师生技能大赛、教学比武等各类比赛,大赛成绩获市三等奖以上;“活动周”有一定特色,受媒体关注、报道;学校办学有特色,单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并被省市肯定。

2

     

职业教育战略地位落实

有制定职教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实训基地能满足教学要求 ,学生资助政策和涉农专业、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实。

2

     

教学质量

高职入学考试和技能大赛成绩达到全市中等水平。

10

     

工会工作    (2分)

保障教育工会经费落实。

各校、园按《工会法》足额拨付教师工会费,经费使用规范。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1

     

工会

健全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遵守教育部和省上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办法所有条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保障教师权益。

1

     

学校体卫艺和语言文字(6分)

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新进展。

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100%学校开展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组建学校足球队。

2

     

思政股、体卫艺股   活动中心

加强食堂卫生工作上台阶。

学校(幼儿园)食堂标准化建设100%达B级以上;无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传染病防控到位。

1.5

     

加快学校美育工作出成效。

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在县、市举办的各种活动中取得成绩情况。

1.5

     

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呈亮点。

认真开展汉字听写大会、规范汉字书写、经典诵读、推普周等活动;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1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教育督导    (8分)         

就学保障

1.控辍保学制度完善,辍学率控制在指标范围之内(1分);

4

     

教育督导室

2.本施教区户籍学生花名册、义务教育登记表、三残儿童花名册、学籍管理等资料规范健全(2分)

3.准确填报事业发展统计表和指标计算单(1分)。

督导评估

认真完成上级开展的“对县督导”、“均衡发展”综合督导评估(1分)、专项督导评估(1分)、素质教育(义务教育标准化评估、非完全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1分)。

3

     

督学责任区

配合完成督学责任区建设和其它工作。

1

     

学校安全    (10分)

组织保障

1.中心校以上设置安全管理专门机构、独立门房、专职保安。

1

     

安全股

2.成立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明确处室、年段、班级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4.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

5.安全专题会议记录。

6.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

宣传教育

1.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对教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培训内容、有培训记录。

2

     

2.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安全教育周”“防震减灾日”“消防安全”等活动材料。

3.安全专题教育、班团(队)教育活动材料。

4.安全知识宣传、竞赛等活动材料,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竞赛参赛率95以上及安全教育平台完成率75以上。(2分)。

5.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家校联系材料。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学校安全    (10分)

规章制度

1.主要包括:安全责任目标制、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业绩考核奖惩、卫生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制度。学校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材料。

2

       

2.安全管理档案内容齐全,归档规范。

3.值日值班安排、记录,门房、保卫室有关记录,门房建设,保安履职,寄宿生管理材料。

隐患治理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处室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职责。

3

     

2.建立定期排查和整改制度。

3.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4.隐患排查治理月报送、季分析材料。

应急管理

1.根据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和修订内容简明、实用、及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2

     

2.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要针对学校事故易发环节,幼儿园每季度、中小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每年十次)预案演练。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专兼职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学校安全关键岗位的教职员工要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教育信息化    (5分)       

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方面

是否按照建教〔2016〕84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成立机构,落实责任人,确定相关人员职责及待遇情况,履职情况;上级布置相关信息化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电教站   信息中心

加强教育信息化在教学中的应用方面

教师都能使用班班通等现代设备开展教学,能熟练应用国家、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优秀数字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形式,创新学习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方面学校的措施及成效,具体有学校人人通空间开通率,平台用户活跃度,学校教师空间资源量、师生互动情况,教师参加信息技术方面培训情况等。

2

     

提高网络条件下教学环境建设及保障水平方面。

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经费投入情况,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方案及保障设备正常使用支撑教学应用情况及经费常态化保障方案;学校网站建设及安全运行情况。宽带进校园符合要求。

1

     

加强教育信息化在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应用方面

网络教研工作纳入教师的工作日程,建立校本学科协作组。中小学校所有学科教师要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上传教案、教学心得、教学反思等个人资料情况。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到教务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图书管理、事务管理等方面情况。

1

     

招生考试    (3分)     

各类招生考试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及时无误,录取建档工作。

高考报名、体检、考试组织、志愿填报、高考各种资格审核、资料收集准确无误、信息公示、信息上报、招飞组织工作;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建档工作。

1

     

招生办

各初中阶段学校中考报名、体检、考试组织、志愿填报、中考优录加分组织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建档、资料收集准确无误、信息公示、信息上报工作。

各小学阶段学校小升初考试报名、体检、考试组织、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建档、资料收集准确无误、信息采集、信息公示、信息上报工作。

各幼儿园、特校招生录取建档工作,资料收集准确无误、信息采集、信息公示、信息上报工作。

目标任务(一级指标)

目标任务分解

(二级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填报)

自评

县评

责任   股室

招生考试    (3分)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招生任务

各种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到位。

1

       

完成年初下达的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招生任务。

各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方案。

考试保障工作机制完善,考试规范、安全。

各类考试组织机构健全,各种保障工作机制完善;考务管理精细;诚信制度健全、考风考纪教育全覆盖;无违纪舞弊现象;考试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无考务差错,各类考试突发、偶发事件预案完善,考试安全顺利。

1

     

信息报送     (4分)

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

完成县教育局各股、室、站布置安排的任务,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并准确无误。

4

     

办公室

奖励分

             

合计

 

100

       

 一、奖励指标

           

某项工作在全县、全市、全省有重要影响,形成的典型经验或工作特色当年度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推广,在原始分累计的基础上视情况加1分、2分、3分,奖励分不超过3分。

 二、警示指标

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与评选当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资格:

1.政府绩效(教育部分)考核指标有一项不达标,对全县政府绩效(教育)考核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2.校园发生安全等重大责任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附件3

建宁县2017-2020学年职称已评未聘人员

补聘分配名额

学校

2017年11月在编人数

已聘

未聘

补聘(50%)

12档→

11档

备注

高级

中级

高级

中级

高级

中级

实验小学

70

5

42

 

15

0

5

   

城关小学

93

3

59

 

17

0

5

   

第二实小

41

 

24

 

2

0

1

   

第三实小

85

2

57

 

8

0

2

   

建宁实幼

37

1

17

 

0

0

0

   

建宁城幼

37

 

19

 

1

0

0

   

特殊学校

16

1

9

 

0

0

0

   

里心中小

106

 

68

 

14

0

4

   

黄埠中小

60

2

35

 

10

0

3

   

客坊中小

43

 

23

 

0

0

0

   

黄坊中小

50

1

31

 

15

0

5

1

 

溪源中小

46

2

26

 

7

0

2

   

均口中小

95

 

58

 

10

0

3

   

伊家中小

63

1

40

 

12

0

4

1

 

建宁一中

159

53

57

 

0

0

0

1

 

建宁职中

57

15

25

 

7

0

2

8

 

城关中学

98

17

44

 

4

0

1+1

4

支教1人

建宁三中

101

21

45

 

16

0

5

1

 

建宁二中

58

11

25

2

7

1

2

   

黄埠中学

26

5

12

 

2

0

1

   

客坊中学

24

6

10

 

0

0

0

   

溪源中学

27

5

12

 

5

0

2

   

均口中学

45

10

20

 

5

0

3

   

伊家中学

11

3

5

 

2

0

1

   

教师进修学校

29

11

18

   

0

0

   

校外实践基地

6

2

3

   

0

0

   

局机关事业

25

6

18

 

1

0

1

   

合计

1508

183

802

2

160

1

53

16

 

  附件4

  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

  考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广大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将县委、县政府“补短板,提质量”重要举措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基础教育工作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决定实施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评范围和对象 

  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班主任。

  二、考评等级及班主任奖励发放标准

  (一)考评等级设置:班主任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原则上按优秀20%、良好40%、合格与不合格40%的比例设定。

  (二)班主任奖励发放标准:按所任班级人数确定不同标准,由学校制订考核办法实行差别化发放,一年按10个月计算(普通高中按11个月)。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实际班级数按以下标准核拨,幼儿园参照小学标准由学校自筹解决。三个以上班级年段长参照班主任核算。各阶段均按每班每月400元标准核算,20人以下(含20人)减半核算。

  三、考评内容、标准和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主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全面考核受考对象学年内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 

  1.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掌握学生思品、学习、心理、情感、生活等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三爱三节”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抓好班级日常管理,引领学生认真执行《中小学生守则》,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良好班纪班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公正法治、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认真指导学生并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 

  3.组织、指导开展好班会、团(队)会、体艺美育、研学旅行、大课间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学生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4.经常与科任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和学生所在社区、村(组)联系,积极形成家、校、社会教育合力,完成规定的家访任务。 

  (二)考评标准

  1.优秀。师德修养好,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水平高。年度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班级班风好、学风正,学生、家长满意率均达90%及以上。 

  2.良好。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水平较高。年度班主任工作完成较好,班级班风学风良好,学生、家长满意率均达80%及以上。

  3.合格。能遵守师德规范,履行班主任职责,有一定的班级管理水平。能完成班主任年度工作,班级无突出违规违纪情形,学生、家长满意率均达70%及以上。

  4.不合格。学年内有以下一项情况的认定为不合格: 

  (1)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之一的: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2)学生出现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 

  (3)因工作不力,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班主任负有责任的; 

  (4)班级乱、学风差,家长意见大,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 

  (5)经考核,未能履行班主任基本职责,多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考评办法

  1.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订班主任等级考评细则,从班风班纪、班级学业水平、班主任满意度测评情况等多个方面实行量化考评。学校班主任等级考评细则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经教代会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2.实行班主任准入制,采取个人志愿申报和学校考察确定的办法,遴选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任课教师担任班主任。

  3.班主任等级考评按学年由学校组织进行,每年7月中旬前完成。

  4.考评结果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思政股,作为核发本学年班主任奖励的依据。

  5.任班主任不满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可按合格标准按实际任职月数发放(考评不合格除外),但不享受奖励金。

  6.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享受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并对岗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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