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1-3000-2023-00161
- 备注/文号: 建政办函〔2023〕2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中石化三明分公司建宁片区、中石油三明分公司建宁片区:
根据三明市成品油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三明市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建宁县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 饶黎明 县政府副县长
郑绍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帝云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晓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王东凯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贻进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振利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锦州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廖立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徐志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 鹤 县税务局副局长
曾 倩 濉溪镇副镇长
刘晓晨 溪口镇党委副书记
黄振宇 里心镇副镇长
丁少荣 黄埠乡党委副书记
余道君 客坊乡党委宣传委员
饶炳林 黄坊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魏英贤 溪源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泉生 均口镇党委副书记
黄 平 伊家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忠 中石化三明分公司建宁片区经理
黄 涛 中石油三明分公司建宁片区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接受专班牵头单位的调度,积极配合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的查处工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项整治重点牵头部门可以视实际情况增加配合单位,其他单位须予以积极配合。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接替。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抓好全县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整治等工作,定期研究协调具体事宜;研究制定《建宁县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职责、节点安排、工作要求;督促指导牵头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强化监管,整治各类扰乱成品油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成品油流通领域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任务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及各加油站配合,根据《三明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1+N”查处长效机制》等工作要求,重点打击和防范涉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二)县工信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根据《福建省规范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职责分工,理顺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督促业主整改各类不规范运营行为,对拒不整改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三)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重点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和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油罐车罐体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
(四)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依法查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刑事处罚;加强对加油站(点)和油库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处理。
(五)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工信局、税务局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计量作弊、偷逃税、销售非标油等违法行为。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开展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作弊、偷逃税、破坏计控主板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油渠道,严厉查处销售非标油、价格违法等行为。
(六)县税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税收征管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加油站涉税风险分析,对加油站纳税申报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发票数据及其他涉税数据进行比对,对企业申报异常情况加强监管,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各加油站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做好经营台账和安全生产管理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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