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7101-3000-2015-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建宁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5-01-14 15:29



本报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以及2014年度县直各级单位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建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54500,

电话:0598-3966773,

传真: 0598-3966773,电子邮箱:jngkb@126.com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的要求。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服务环境更加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化,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改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一)重点推进九大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表、财政专户资金收支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2014年我县及时公开了建宁县预算收支情况表和建宁财政专户资金收支表。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房申请审核和配租配售工作公开,对2014年已申请公租房、廉租房和限价房进行核查公开,群众无异议后,再予以配租配售。

3、推进就业保障、就业政策公开。做好公共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仲裁维权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方便广大群众。

4.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上和药监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五类经营单位“后厂”食品加工部分卫生条件开业审查说明、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以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在网上办事公开上传了《告知单》,《告知单》载明了许可事项名称、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受理部门、受理地址、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

6.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我县在建宁县政府采购中,在建宁县政府采购专门网页中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及项目招标等有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本辖区内采购目录、招标公告、竞标公告、询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7.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建宁县政务网站上设立了拆迁信息、房屋征用、拆迁补偿专栏,对辖区内有关征地拆迁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公布,提高工作透明度。

9.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家、省、市及县本级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物价局网站共公开审批文件23件。及时公开了相关文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扩内需保增长、实施民生工程、行政效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按时发布全县各乡(镇)和部门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是完善公开形式。一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招商引资、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各级各部门都设立政务公开墙或公开栏,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三是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积极改进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档案馆)工作,全力开展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达标工作。四是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项规定,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公开办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绝不违规公开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的情况,对信息公开进行严格审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完善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纳入工作绩效考评,作为综合评定项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项目,推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

根据市公开办要求,我县继续积极推进政事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加强对县工商局、县国土局、濉溪电力公司、濉溪镇四个市级示范点公开工作指导,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有关文件,规范示范点建设。6月中旬县公开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示范点单位标准化建设进行走访评审,结合平时常态工作指导,四个示范点基本达到组织保障有力、制度建设健全、公开重点突出、形式载体丰富。如,濉溪电力公司抓住广大客户最敏感,讨论电价和接电报装,维护抢修承诺等问题进行公开;县国土局重点公开国有土地“招拍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保障群众对国有资源建设动向的信息获取。

(四)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

一是完善公开形式。一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14年8月,建宁县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到11月底正式开通使用,解决了旧网站系统不稳、操作复杂且容易乱码等问题,把新政府门户网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招商引资、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二是促进政务信息上墙公开,各级各部门都设立政务公开墙或公开栏,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三是积极改进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平台(档案馆)建设,督促各级部门及时送交本年、本季度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以便群众查询信息,全力开展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达标工作。

(六)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实。

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公开办加大督查力度,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运行。7月初,县公开办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上半年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发布信息数量,发布信息的内容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布进行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力、内容避重就轻、不按程序办事等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4年乡镇、部门“建绩效工程,创三优单位”考核考评内容,切实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约为2279条。其中:主动公开2252,占98.8%;作为依申请公开11条,占0.5%;不予公开16条,0.7%。主动公开的2252条政府信息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680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572条。全县2008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131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全县公开各类信息2252多条,全文电子化率约为 99.2 %。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 14.3%,机构职能类信息占18.3 %,行政决策类信息占 13.8 %,工作动态类信息占 4.1 %,社会服务类信息占 46 %,其他信息占 3.5 %。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中国建宁”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中国建宁”门户网站与市级机关网站、各单位及乡(镇)政府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公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各单位及乡(镇)政府分别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场所。指定县档案局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目前已汇集了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县档案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

(3)其他形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公开栏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201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申请 4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7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 7件,占63.64%;网上提交申请2件,占18.18%;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18.18%。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县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已答复件为1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件数为11件。

(三)不予公开情况

答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中禁止公开情况,故不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需要复印、递送的,按要求可以收一些成本费用的都予以减免,没有进行收费。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4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个别单位没有明确专人负责,从事信息公开人员调整频繁,缺乏工作连续性;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相关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四是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时效性;五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今后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各部门、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专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突出公开效果。

一是突出公开重点。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全面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公开时一定要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并且有针对性进行突击检查,严防打击不公开、假公开的行为。三是规范公开程序。要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三)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推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252

1311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236

1235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1

16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

101

2.网上申请数

2

52

3传真申请数

0

3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7

3.信函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1

16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16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