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3 11:12

本报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5]77号)以及2015年度县直各单位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建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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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5年在市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5]77号)、《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16〕1号)的要求。我县坚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改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重点推进九大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为强化便民为民服务,解决基层群众办事远、手续繁难题。今年,由县编办牵头对县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0项,保留县级行政许可项目196项,全面取消、调整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政府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专栏,专门公布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保留县级行政权力项目3677项,县级各部门责任事项共4965项,其中多部门监管的责任事项94项。保留县级公共服务项目196项。三是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对审批事项内容、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进行公开。目前我县行政审批全部做到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信息公开。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并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经统计,公开的县本级和41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在部门门户网或县政府门户网“财政资金”栏目上公开了相关财政资金信息。二是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实行管采分离,所有政府性采购项目均在福建省建宁县政府采购网站公开。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住房保障工作政策,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住房保障专题”专栏,主动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建设进度、配租配售情况、可供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机制等信息。截止12月份,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16条。二是征地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全县公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条9条,房屋征收公告2条。三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以及房屋征收相关制度规定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依托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继续深化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同时,在县政府大院内设立了《建宁县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月度进展情况一览表》,每月由县重点项目办联合县委督查室、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实行一月一督查,通过挂红旗和黄旗的方式,表彰先进典型和警告建设进展慢的项目,督促全县跨越发展,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着力规范低保管理运行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本年度城乡低保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低保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低保标准和对象名单等。截至12月,全县纳入城市低保的对象有367户525人,累计发放资金204.47万元;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有2279户4269人,发放资金767.74万元;五保户有226户236人,发放资金108.18万元。同时,县残联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内,主动公开了残疾人补助政策、补助项目和对象名单等。二是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继续推动党务、政务、校务公开。依托教育网、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教育安全管理5条,教育人事管理6条,招生考试8条。三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卫生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收费信息、药品和耗材采购信息、医疗纠纷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等。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将环境质量季报公布到县政府门户网,并向全县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县领导寄送。二是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公开发布核发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12家,公开关闭取缔环境违法企业4家,在环境执法平台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3条。同时,做好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周调度制度,做到手工监测数据100%上传。三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及时梳理行政审批目录,将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公开。今年以来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43件,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7件。四是群众举报投诉和网络舆情处理公开。县环保局设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并成立了信访工作室,在信访平台上公开了3件信访件,其中小型第三产业污染3件。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法制建设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各类专项行动16次,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二是针对民生热点焦点,加大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并通过宣传栏、微博、微信等渠道向群众告知。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为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铺平了机制道路,全县共公开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开展年检情况信息2条。

(二)政策解读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政策解读方面,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协同县法制办充分利用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新闻发布等形式,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做好相应解读工作。舆情回应方面,不断发挥网络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强化网络突发事件处置,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由县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公众在“天涯论坛”、人民网、东南网、新浪微博等网络上发布的涉及我县各级各部门的民生民意,通过认真筛选,将热点、焦点问题报送给相关部门和县领导,要求相关单位3日内在相关网站作出答复。截至目前,县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共编发网络舆情专报11期,全县各单位通过论坛、微博微信等渠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次。

(三)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更加及时、准确、透明地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府网站打造成网络领域政府信息传播的主流声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档案馆和图书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日常管理及服务等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媒体建设,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四是其它形式的公开。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通过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县直各部门、乡镇、村通过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严格按照《建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遵循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基本原则,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上,有明确的审核、发布程序,能够依法受理、依法审查、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能依法答复。目前,我县依申请公开渠道主要有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四种形式。1-12月,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当面申请9条,网络申请2条。受理的11条依申请信息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

(五)加强机构队伍和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均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机制,将定秘工作程序、公文流转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要求起草人、审核人和签发领导根据保密范围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公文进行保密或者公开属性的评估,并明确提出定秘意见或者是否主动公开的意见。上述各个环节均需有文字记录,从源头上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建立考核机制。2015年我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对乡镇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激发了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约为2791条。其中:主动公开2771,占99.2%;作为依申请公开11条,占0.04%;不予公开9条,0.03%。主动公开的2771条政府信息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910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861条。全县2008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158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全县公开各类信息2771多条,全文电子化率约为 99.2 %。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 14.3%,机构职能类信息占18.3 %,行政决策类信息占 13.8 %,工作动态类信息占 4.1 %,社会服务类信息占 46 %,其他信息占 3.5 %。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中国建宁”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中国建宁”门户网站与市级机关网站、各单位及乡(镇)政府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公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及乡(镇)政府分别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场所。指定县档案局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目前已汇集了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县档案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

3.其他形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公开栏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申请 4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7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 9件,占81.8%;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18.18%。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县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已答复件为1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件数为11件。

(三)不予公开情况

答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中禁止公开情况,故不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需要复印、递送的,按要求可以收一些成本费用的都予以减免,没有进行收费。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5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力度不够。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医疗机构、供电、公共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硬性约束,信息公开工作尚不规范,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主动。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加之人事变动等原因,信息公开工作时紧时松,常常需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催促下才能完成任务,导致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政府信息浏览点击量较低,同时,各单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较少,政府与公众缺乏互动。四是工作机构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还没有全部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制约了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全工作人员,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邀请省级、市级讲师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工作人员授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分工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实行分类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找准问题,切实解决,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91

1588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71

1512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1

17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

110

2.网上申请数

0

52

3传真申请数

0

3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9

3.信函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1

17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17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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