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分解主要任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建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印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互联网+政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
整合完善以县政府网站和市民主页为主体的信息公开渠道,接入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服务。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加快推广政务单一窗口模式,实现专业窗口向综合窗口、各自受理向统一受理转变。加快接入省统一共享的电子证照库,推行政务全程网办,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推广政务申办材料电子化提交,大幅减少纸质材料。构建政民互动公共平台,及时收集整理民众意见建议,跟踪分析公众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公共服务资源使用率等数据,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形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电子证照库为支撑的办事服务体系,实现服务资源网上预定和交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渠道成为群众办事以及获取、反馈信息的主流方式。强化网络电子监察。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定期通报监察情况,将监察数据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抓好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营管理,切实做到有人管、有监察、有评估,确保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率达100%,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
(一)明确公开主体
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均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按时向县公开办提交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报表。
(二)明确公开内容
1.县及县直部门单位主要公开内容:
⑴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行政职权流程图;
⑵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⑸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⑻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⑼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⑽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⑿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2.乡(镇)主要公开内容:
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⑷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⑸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⑹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⑺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三)公开期限要求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主要形式
1.新闻发布会;
2.政府信息公开栏、办事指南、宣传橱窗;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4.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
5.政府和部门网站、网页;
6.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阳光化运作,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产及产权交易等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竞争方式进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对所有工程交易项目信息全部公开发布,对项目的招标、评标、中标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并在建宁县政府网站重点项目专栏公开重点工程项目有关信息。开标现场、评标现场等重要区域和重点环节实施视音频全程监控,监控室同步播放。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简便顺畅的操作流程和集中统一的发布渠道,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政府采购网》对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信息;监管处罚信息,包括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三)土地矿产信息公开。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土地出让网上公开制度的文件精神,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以及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包括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开竣工期限、出让金缴纳期限等)各类土地出让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公开全程在线办理。做到土地出让行为公开,交易公平公正,提高办事效率,增加信息透明度,扩大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四)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对全县各类产权交易如小车拍卖、房产店面使用权招租等信息通过建宁县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电视媒体广告、市级以上报刊纸质媒体进行全方位公开。
建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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