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10:51 | 来源: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的精神,县政府同意,现将《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做好我县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于6月26日前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制度规定子栏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全年工作落实情况于11月25日前书面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政府将指定县政务公开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对各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附件:建宁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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