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艾运明、艾代清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107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398022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规划用途 |
备注 |
1 |
艾运明 艾代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溪口镇溪口村阿婆地19号 |
120/537.31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1-5层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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