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兆宗
日期:2022-07-25 10:56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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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154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金溪乡圳头村枫林石的建集用(1998)字第20521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兆宗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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