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登华
日期:2022-07-28 16:45
来源: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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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157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伊家乡双坑村牛角岭的建政林证字(2013)第00053号0091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登华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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