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何月英
日期:2022-09-05 17:47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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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2184
经初步审定,依据建不动产纪【2018】1号建宁县不动产登记联席会会议纪要精神,我中心拟根据《律师见证书》的结论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2022年10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103-105
联系方式:0598-3980225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
不动产用途 |
备注 |
1 |
何欢敏 何欢勇 |
何月英 |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溪口镇溪口街缽下衕8号1幢1-2层 |
116.35/154.23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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