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道生
日期:2022-09-19 11:58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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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193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凤祥路福城5幢-1层20、21、22的建房权证字第20141308号、建房权证字第20141309号、建房权证字第201413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道生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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