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华勇,刘新香
日期:2022-09-27 11:38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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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200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建莲西路福城5幢6层601室的建国用(2013)第10107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华勇,刘新香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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