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韦先成
日期:2022-10-19 16:17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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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216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金溪乡圳头董家的建集用(1992)字第20507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先成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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