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韦先成

日期:2022-10-19 16:17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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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216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金溪乡圳头董家的建集用(1992)字第20507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先成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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