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叶海军
日期:2022-10-24 11:42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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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219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黄舟坊南路46号葫芦坑安置房E幢1层41的建房权证字第20151421号,建国用(2015)第10110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海军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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