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叶海军

日期:2022-10-24 11:42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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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219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黄舟坊南路46号葫芦坑安置房E幢1层41的建房权证字第20151421号,建国用(2015)第10110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海军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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