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光富
日期:2022-11-01 10:58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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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223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中山北路1号D幢-1层05-2、建宁县濉溪镇凤祥路螃蟹窠1号1幢4层401的建房权证字第20100425号,建国用(2010)第1010555号、建国用(2015)第1010864号,建房权证字第201511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光富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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