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意见
建道安整治办〔2018〕13号
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8年是深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通行秩序良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县近期梨子成熟采摘、烟叶收购、种子莲子收购等需要大量的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劳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关要求,县道安领导小组决定从2018年6月19日至8月31日的瓜果采摘旺季、烟叶收购旺季在全县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为契机,各乡(镇)政府、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履行交通管理职责,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交通管理体系,通过对农村道路、重点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严厉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趋好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执法道路:农村县乡村道路、山区公路。
(二)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高落差等隐患路段及事故多发、危险路段。
(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及报废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面包车超员以及农村短途公路客运超员,集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违法等。
(四)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果农、烟农等农村群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策划、部署、推进、协调和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建设。各乡(镇)道安办要全面履行交通管理职责、任务,完善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构建乡(镇)、村两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劝导员作用,组织指导好针对显见性交通违法的教育劝导工作。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各乡(镇)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的检查指导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积极主动汇报。各乡(镇)道安办要认真分析梳理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主动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积极提出整改交通安全隐患、改进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请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各乡(镇)道安办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会,对辖区临水、临崖、急弯、长下坡、陡坡、高落差等隐患路段及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重点增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高落差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
(四)强化农村车辆源头管理。县公安局要组织警力,充分发挥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优势,依托各乡镇、村和其他社会力量,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和乡镇包村干部逐村、逐路进行运输黄花梨、烟叶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滚动排查,全面摸底排查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情况,农村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情况,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帐,力求排查彻底,不留死角,坚决依法强制解体已报废但仍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农用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落实农村“五小车辆”、面包车“一车一档”或“一户一档”户籍化管理。
(五)强化通行秩序管理。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民集中出行方式、特点,研判农村地区存在重特大交通事故隐患,找准存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原因,严格对农村集市、墟日或民间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管控,严格对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周末学生班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段、路段管控,严格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恶劣天气条件下主要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要针对农村农民起早摸黑坐车出行的特点,结合辖区实际,采取错时工作制等相应措施,把查处酒后驾驶,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及报废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面包车超员和农村短途公路客运超员,集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违法,作为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形成严管态势。
(七)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结合农民群众的特点,在农村地区开展各种适应农村、适合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要利用农村集市、圩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教育群众不违法载人,不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要利用本地区交通事故案例,强化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宣传实效。要深入种果大户、种烟大户和贩运企业开展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果农、烟农、挑捡梨果的季节工不要人货混装、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确保安全。要在运输梨果的主要道路上悬挂宣传横幅、印制交通安全宣传单发放到企业负责人、果农、驾驶员及广大群众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宣传教育与执勤执法结合起来,做到有教育,有记录,有音像视图资料,台帐健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有力措施,各乡(镇)道安办要迅速向党委、政府汇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措施和情况,县道安办要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农机管理中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不断形成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合力。
(二)周密部署。各乡(镇)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本实施意见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本地重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专项行动期间,县道安办将派出督导组深入各乡镇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整治结束后,县道安办将对各乡(镇)道安办工作成效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目标考评。
(五)上报信息。各乡(镇)道安办要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收集工作,于每月30日之前按要求上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小结,整治结束后,各乡(镇)道安办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10日之前以电子文档上报到:jianningjiaojing@163.com。
建宁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抄送:县道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县道安办主任、副主任,
县道安成员单位,各乡(镇)道安办。
建宁县道安整治办 2018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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